编辑: 丶蓶一 2018-07-15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或合作企业);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3.具有近几年(2011--至今)类似行政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的业绩(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物业管理技术要求及内容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附件2 评标办法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依法可主动的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人将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 报价汇总表;

3. 物业管理各分项每月报价细目清单;

4. 资格证明文件;

5.物业管理方案 6.物业管理组织机构 7.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8. 其他;

9. 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10.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密封).

(三)投标函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投标报价应包括: 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服务期内物业管理企业所有成本、税费、企业利润、招标代理费、不可预见费等;

招标文件规定的应由投标人支付的其他费用. 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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