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8-07-14

基建维修公开信息53项等.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学校主动公开的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历史、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师资队伍、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科研水平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2013-2014学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学校公共资源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国有资产主题数据库等,公开学校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公寓等公共资源信息.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校重大资源情况;

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

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助、就业指导等信息;

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聘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

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

校园建设规划、基建工作招标、项目建设等信息;

学校重大物资、仪器公开招标采购等信息. 2. 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校信息门户、新闻网、党务公开网、校务公开网、各单位网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公示牌:学校在信也楼、厚德楼、学工楼等办公区域以及教学、学生活动区域设置固定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等,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3)各类年鉴、手册、报表、校报、画册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年鉴、校报、学生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4)其他形式:通过会议等形式实施公开. 此外,为最大程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我们还通过QQ群、官方微博、飞信群等新载体,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 依申请公开情况 目前,收到有关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咨询电话或邮件的较多.而明确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在2013-2014学年中只有1项申请,即教职工暑假加班情况,已在公示窗公开.

(三)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1)我校成立了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怀化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方案》,明确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办学地点、咨询网址及举报投诉电话;

信息公开的时间,根据信息时效性区分出考生填报志愿前、录取工作未进行前、批次录取结束后等三个时间节点;

信息公开的渠道、方法,包括学校招生网、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各媒体宣传、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确保我校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 (2)我校主动将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真实、规范的编入《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和招生网等信息公开平台,并通过各种招生宣传渠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招生考试信息公开.2013年招生人数4167人,2014届毕业人数3732人,2014年发放招生宣传册(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填报志愿指南等)20000余份. (3)我校每年都开通4部咨询电话,今年接受考生咨询30000余人次,开通网络咨询(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湖南省教育政务网、学校招生网等),回复考生提问2000余条,及时解答考生关于各类有关招生的疑难问题. (4)我校通过招生网及时公布各省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档分数线及实际录取分数线、调档情况、录取名单及考生录取专业,录取通知发放情况等招生录取信息,让广大考生能及时了解录取情况. (5)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设立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和"信访接待室",由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本校的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专门接待社会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访、来信等工作.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 [2012]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财司函[2012]32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分管财务副校长全面领导,计财处处长担负第一责任,计财处成立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通过计财处网站发布我校财务主动公开的内容,利用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对学校财务信息公开服务进行咨询,方便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最新的财务信息. (2)财务管理制度.学校通过计财处网站等相关渠道公开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办事指南,包括差旅费开支范围标准及管理规定、财务审批制度、职工借款还款报销制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资金结算管理制度、教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科研奖励制度、教职员工岗位津贴实施细则、财务核算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工作规则等. (3)教育收费.学校教育收费的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程序.学校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的湘价教【2014】76号文件制定,特色精品专业学费执行一本学校同类专业收费标准.住宿费标准依据湘价教【2012】112号文件,并经怀化市物价局核定的有关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在学校信也楼、厚德楼、学工处等三处醒目位置设置固定公示牌,在学生宿舍、食堂、缴费点等学生集中的地方按规定张贴了收费公示表,并在招生简章、校园网和校务公开栏上按规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供学生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以及投诉电话.收费公示的内容为"一表",即《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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