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8-07-07
宽甸满族自治县城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宽甸满族自治县城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初步编制完成,按照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城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亿源热力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城区城南供热站东侧 项目投资:32279万元

二、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建成后主要环境影响为: a)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锅炉房在正常工况时,经预测的SO

2、TSP、NOX最大落地浓度远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限值,对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事故排放时SO

2、TSP、NOX排放浓度超标,对环境空气质量将造成一定污染,应避免事故排放. 锅炉房燃煤及灰渣均放置在封闭的煤库及灰渣仓内,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b) 声环境影响评价 锅炉房运行后,在严格落实设计及环评要求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c) 锅炉房排放的生活污水经市政排水管网排入宽甸县污水处理厂,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d) 锅炉房产生的灰渣拟全部出售,主要用于烧砖等,在加强贮运措施及管理的基础上,确保灰渣及时外运,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规定的产业政策;

符合城乡规划;

厂址选择合理;

项目必须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切实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简本查阅方式:公众如认为必要,可采取上门、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索取报告书简本.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和期限 凡关心本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可以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馈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住宅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宽甸满族自治县城区 联系人:梁总 联系

电话:13019804999 E-mail:kdlf7679@126.com

七、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铁岭市天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泰山路88-11-23 联系人:李工 联系

电话:024-72239050 E-mail: tltx20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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