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8-07-02
中共淄博市委宣传部 文件 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淄博市妇女联合会 淄博广播电视总台 淄博日报社 淄妇发〔2014〕13号 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各区县妇联,高新区、文昌湖区组织人事部,市直机关妇工委、各高校妇委会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家庭文明建设,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淄博广播电视总台、淄博日报社决定,2014年2月―5月在全市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共同分享为宗旨,最大限度地吸引群众参与,广泛开展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寻找活动,深入挖掘、宣传"最美家庭"感人事迹,大力弘扬符合传统美德、体现时代精神的家庭道德规范,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14年2月―5月

三、推荐范围及条件 我市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

四、活动步骤

(一)活动启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淄博广播电视总台、淄博日报社联合下发文件,启动活动、部署任务.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发布活动消息,吸引广大家庭参与.

(二)家庭推荐.候选家庭推荐将通过组织推荐、群众自荐两种方式进行. 组织推荐.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基础上,各区县、各单位择优推荐30个候选家庭(分批次,每次推荐10户).第一批推荐时间为2014年3月8日前,第二批3月18日前,第三批3月28日前,逾期不再接受推荐.各级要依托"妇女之家"、"妇女儿童家园"普遍建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张贴活动启事、宣传画,播放活动宣传片;

借助"新农村新生活"培训集中宣传,组织巾帼志愿者入户宣传等形式,发动妇女和家庭踊跃自荐、相互推荐,择优选出本地"最美家庭". 群众自荐.在鲁中网设立寻找淄博"最美家庭"活动官网,设立淄博"最美家庭"自荐区、推荐区、网友讨论区和投票区等,并与淄博妇女网相互链接,家庭可自行登陆网站,下载表格,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后,就近向所在乡镇(街道)、区县妇联申报.也可通过淄博晚报、财经新报进行自荐,填写表格,经初评后向市妇联申报.

(三)事迹展播.在组织推荐和群众自荐的基础上,择优选取候选家庭,在鲁中网、淄博妇女网、淄博晚报、财经新报进行事迹展播,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

(四)表彰宣传."5・15"国际家庭日期间,主办单位联合表彰淄博市"最美家庭",并根据组织家庭参与活动情况,评选表彰最佳组织奖.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妇联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策划,发动广大家庭参与到活动中,努力使寻找过程成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家庭文明建设的过程.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活动扎实推进.要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最美家庭"遴选和推荐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分批报送候选家庭,并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群众自荐情况、新闻热点及重要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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