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8-06-15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综合楼迁建项目 厨房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厨房设备及安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人自行组织) 采购人:苍南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

电话:0577-59892372 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

电话:0577-68756669 二一六年一月 目录目录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4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二、总则

5

三、招标文件说明

7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六、开标与评审

12

七、授予合同

15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16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29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2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33 附件一:投标函

34 附件二:投标一览表

35 附件三:资格证明文件

36 附件四:技术规格表

38

第六章 评标原则及方法

40 招标公告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综合楼迁建项目厨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苍南县人民检察院综合楼迁建项目厨房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自行组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技术要求等):详见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销售厨房设备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3、有能力负责产品的及时供给,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行贿犯罪不良记录或其他不良记录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的;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6年1月27日起至2016年1月2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苍南县灵溪镇绿都花城A组团5栋201室);

招标文件售价(元):每本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4日14时30分.

六、投标地点: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四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6年2月4日14时30分.

八、开标地点: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四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4000元;

交付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当场以现金方式缴纳.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有资料原件核查,未按要求提交相关原件备查的不予以接受投标报名. 十

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绿都花城A组团5栋201室;

联系人:戴先生,15058798020;

联系

电话:0577-68756669;

传真:0577-6875666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须知的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表为准 招标编号 略 招标内容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综合楼迁建项目厨房设备及安装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 招标文件发售价 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投标保证金 投标截止前须提交:人民币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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