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9-05
附件1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金锅企业奖助学金"评比条例 浙江金锅锅炉有限公司董事长吕后明长期以来一直关注社会现实、关心弱势群体,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

为进一步促进公益事业,体现企业家精神,心系国家、情系教育的社会责任感,浙江金锅锅炉有限公司在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专门设立"金锅企业奖助学金".

一、评奖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要求进步,进取心强;

3.具有正式学籍的行知学院学生,学习成绩优良;

4.学院在职教师.

(二)具体条件 1."金锅锅炉"特困生资助金 学生家庭特别困难或学生突患重大疑难病等. 2."金锅锅炉"科技创新奖 (1)积极参加理工类相关学科竞赛,成绩突出,获得学科竞赛省一等奖及以上的个人或团队核心成员;

(2)在国家二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者(第一作者);

(3)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第一作者)等. 同等条件下,在浙江金锅锅炉有限公司开展科技创新工作的学生优先. 3."金锅锅炉"专业实习奖 用于奖励在实体单位工作实习的优秀学生.申请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进入实体单位,并在同一实体单位实习累计3月以上;

(2)实习期间表现优异,经考核成绩为优秀. 同等条件下,在浙江金锅锅炉有限公司实习生优先. 4."金锅锅炉"签约就业奖 专业实习后,直接进实体单位,并成功签约的优秀学生(入职单位后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准).同等条件下,与浙江金锅锅炉有限公司成功签约的优秀学生优先. 5. "金锅锅炉"教师创新或管理育人奖 (1)理工科类横向经费30万元及以上或文科20万元及以上;

(2)省级及以上科研三等奖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3)获得发明专利;

(4)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称号;

(5)产学研平台建设成绩显著(企业奖学基金、校企共建实验及研发中心(企业有资金投入)、人才特色班等);

(6)指导理工类学生获得学科竞赛省一等奖及以上;

(7)指导3名及以上学生在实体企业实践、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和就业四位一体,同等条件下,"四位一体"与浙江金锅锅炉有限公司相关联的优先;

(8)初次就业率和考研率位居学院前茅的班主任. 上述奖项均不可与徐步云奖学金和其它奖学(教)金兼得.如某项单项奖名额评不足,该项单项奖的名额可以在其他单项奖中调节.

二、评奖范围和金额 1.评奖范围 具有正式学籍的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和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在职教师. 2.评奖金额 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1)"金锅"特困生资助金 总资助金12000元,每人资助2000元,不超过6名. (2)"金锅"科技创新奖 总奖金5000元,每人资助1000元. (3)"金锅"专业实习奖 总奖金4000元,每人奖励500元. (4)"金锅"签约就业奖 总奖金5000元,每人奖励500元.

三、评奖程序 1.评奖程序 本人申请,分院推荐,并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金锅企业奖助学金申请表",由"金锅企业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初审,公示后报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2.评奖时间 每年11月开始申请,12月进行评定.

四、本条例的解释权归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金锅企业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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