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8-04-21 |
1、招标编号:2017XSZFCG516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信号灯维护采购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其它特定条件:①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②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410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6、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三(404室)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
网址:http://www.nbzfcg.cn/
8、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7年11 月30日至2017年12 月7日.
9、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 月21日13时5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时间:2017年12 月21日13时5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二)公开开标.
11、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二)(象山港路300号).
12、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注册,否则无法进行中标公示.
13、有关投标的一切相关手续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天到上述指定地点办理.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574-65733022 邮 ?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账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 账号:39703001040012500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序号 内容1项目编号:2017XSZFCG516G 项目名称: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信号灯维护采购 采购内容及要求: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 招标人: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邮编:315700 账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城丹南路269号) 账号:39703001040012500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 合同签订期限:中标公示结束后30日内 付款方式: 按实际数量结算,一季度结算一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5 采购人: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6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
网址:http://www.nbzfcg.cn/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7日.
7 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三(404室)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
电话:0574-65733022.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 月21 日13时50分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1日13时50分整.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二)(象山港路300号)
9 投标书:价格标3份,正本1份,副本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