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2018-04-15
辽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审批《辽阳铸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镁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拟审批的《辽阳铸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镁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关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况 项目名称: 辽阳铸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镁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辽阳铸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阳县首山镇兰唐路7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0671O,总建筑面积6120O,生产厂房占地面积4050O,内设破碎车间,压球车间,制砖车间,电熔车间及相应配套设施等,用于生产高钙电熔镁砂、合成镁锆材料.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0万元.

二、主要环境影响 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影响. 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原料采用运输车辆运至原料库房过程中会产生扬尘,通过厂区道路硬化、加强管理,控制运行车辆车速及承载量、覆盖苫布、洒水抑尘等措施.本项目原辅料均为袋装或桶装,原辅料进厂后直接卸至原料库堆存,成品由汽车从成品库运走.本项目卸料在封闭原料库房内,原料库房采用钢结构整体封闭,地面进行硬化,仅有门窗等可对外排放无组织粉尘,卸料堆放产生的粉尘约70%自然沉降于地面,散落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其余以无组织形式在库房内排放.本项目破碎、筛分、压球等设备均在产尘点设置自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1台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效率99%)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本项目原料进入料仓过程中,仓顶部呼吸孔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料仓顶部排气孔通过管道与除尘器想连接,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未收集的粉尘其中70%沉降于车间内,其余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本项目共设置10台电熔炉,电熔炉熔炼过程中会产生烟尘,在每个电熔炉均设置1套布袋除尘系统,经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本项目在设备各产尘点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收集率90%)收集经1台布袋除尘设备(处理效率99%)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未收集的粉尘其中70%沉降于车间内,其余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其隧道窑设置1套布袋除尘装置,除尘效率为99%,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4排放.

(二)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所产生废水全部为员工生活废水,生活废水全部进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三)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噪声,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设备安装基础减振、消声处理、厂房隔声等.

(四)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散落粉尘定期清理回用于生产,不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电熔炉熔炼工序产生的皮砂作为副产品混料降级出售.本项目制砖工序产生的废砖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不产生二次污染.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员工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产生二次污染.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生产过程产生的酚醛树脂废包装桶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5m3),并设立警示标牌,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理.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达到清洁生产要求,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在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采取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可行.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为7天,如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我局及时反馈. 受理单位:辽阳县行政审批局 地址:辽阳县兴隆大街14-1 邮编:111200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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