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8-04-06 |
一、工作目标.
以城镇燃气为重点,结合正在开展的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燃气重大隐患,打击燃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关闭取缔燃气非法违法单位,联合相关部门惩处违法销售"黑气"的相关单位、人员.提升城镇燃气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行业安全监管效能,提升燃气行业整体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二、检查重点.城镇燃气管道、燃气储配站、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以及分销站点、人员密集区燃气使用场所,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完善城镇燃气使用环节问题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等台账,开展燃气管道占压隐患排查整治,夯实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无证经营以及液化气钢瓶违规充装、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并配备防护和救助装备,员工是否掌握消防设施的灭火效能和基本操作,是否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28日前).各燃气企业要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全面梳理各部位、环节和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风险和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凡是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未落实的,要立即组织整改,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用.企业应在5月28日前将排查整改情况报我局燃气主管部门,并做好进展情况续报和结案销号.
(二)执法检查阶段(6月15日前).我局燃气主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大检查,结合正在开展的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全覆盖的专项整治,特别是对已经检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将有针对性的组织"回头看"活动,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三)检查成果集中反馈和处理阶段.专项行动结束后,我局将对专项整治的情况做全县通报.对一些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拒绝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企业给予坚决的停产整顿.同时,要做好应对省厅对此次活动的调研以及市直部门对本行业领域企业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层层压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到位.
(二)强化指导服务.要充分发挥燃气行业专家库作用,共同参与专项执法检查,增强监管执法的技术支撑,帮助解决企业自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切实提高企业自查的成效.
(三)强化执法检查.要敢于动真碰硬,严抓严管,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燃气企业要按规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不长牙"的问题,倒逼燃气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