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2018-03-25
莆田市2011年度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9〕61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闽环保控〔2010〕36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十二五 规划的函》(闽环保防〔2011〕86号)有关文件精神,为解决重金属环境污染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现状分析 我市现有涉重企业13家,2010年全市废水中重金属铬排放量0.254吨,没有铅、汞、镉、类金属砷等四种重金属排放,排放量位居全市前二位为:仙游县0.214吨,占全市85.5%;

涵江区0.032吨,占全市12.8%. 铬排放总量较大的行业为:金属结构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加工业、皮革鞣制加工业、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和摩托车零部件及其配件等五个行业,废水中重金属排放量占全市排放量的98%以上.其中,金属结构制造排放0.095吨,占全市37.9%,金属表面处理加工业排放0.032吨,占全市9.3%;

皮革鞣制加工业排放0.047吨,占全市19.6%;

皮革毛皮及其制品排放0.046吨,占全市18.4%,摩托车零部件及其配件排放0.04吨,占全市12.8%. 2007年以来,我市关闭了仙游县郊尾蓄电池厂、秀屿区平海蓄电池厂2家及2家无证废铅冶炼小作坊,淘汰了城厢区顶兴科技有限公司的废蓄电池冶炼生产线1条,责令涵江区银坑铅锌矿停产,减少铅排放120公斤. 根据多年环境监测数据统计,我市目前未出现水环境断面和环境空气点位重金属超标现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主要参考环保部全国土壤现状调查数据,调查结果表明,全市布设的189个土壤重金属监测点位,超标22个,超标率11.6%,其中:涵江区10个,仙游县4个,秀屿区4点、荔城区3个、城厢区1个.

二、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0〕139号)

(三)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十二五 规划》

(四)《福建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十二五 规划》

(五)《福建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十二五 规划实施考核办法》

(六)《莆田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十二五 规划》

三、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 环境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本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提高重金属污染危害监测和诊疗能力,不断完善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措施,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年度目标 重点区域重金属排放比上一年削减10%,排放量控制在220公斤以内,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排放量与上一年度持平;

城镇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为100%,地表水国控断面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为100%,重点区域水和大气中重点重金属指标达标率为100%,重点企业重点重金属达标排放率为100%;

完成《福建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十二五 规划》中我市重点项目1个,《莆田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十二五 规划》中的重点项目1个(具体见附件1).

五、年度重点任务

(一)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减少重金属污染物产生.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依法加大对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的淘汰力度.根据省里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做好任务分解落实,采取市场引导、法律法规及行政措施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淘汰落后产能,按期完成省里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按期完成莆田市忠麟皮革有限公司、仙游县电镀中心淘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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