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9-01
日环审〔2019〕6号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山东浮来春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沼气锅炉 发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山东浮来春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山东浮来春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沼气锅炉发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经审查,批复如下: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部分配套工程租赁国富包装有限公司用地建设,主体工程位于山东浮来春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扩建锅炉房、汽轮发电机房;

新建软化水车间,新上2台70t/h沼气锅炉,1台10000KW汽轮发电机组,160t/h软化水装置,同时配套建设沼气输送管道、沼气生物脱硫系统、配电系统等输送系统.项目建成后年发电8750万千瓦时,副产蒸汽92.88万吨.项目总投资104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0万元.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前提下,可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为此,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总图布置、生产工艺、产品方案、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涉及专项审批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 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以下要求:

(一)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防治水土流失、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

(二)重视和强化各废气排放源的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废气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沼气通过沼气生物脱硫塔脱硫后,输送至沼气锅炉用于燃烧发电.沼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8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SO

2、NOx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厂界恶臭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三)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生物脱硫塔排水依托待建的国富城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

其他生产生活废水送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限值及莒县城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莒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对污水的收集、输送、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等进行严格防渗处理,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源采取隔音、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营运期间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五)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树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要求和《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应急及监控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提高环境安全防控水平,确保环境安全.

(七)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各有组织排放源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采样、监测孔及采样平台.按环保部门要求安装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完善并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八)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须符合《莒县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JXZL(2019)12号〕中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九)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

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申领排污许可证.

四、本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由莒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表》分别送日照市环境监察支队和莒县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月28日 抄送:莒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日照市环境监察支队,莒县环境保 护局,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山东青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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