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8-02-15
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要求,定于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

请你单位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开展涉农领域非法集资活动排查整治,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高度和全局出发,按照本省(区、市)政府的要求和安排,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协力排查整治涉农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摸清底数,堵塞漏洞,分类处置化解,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同时要注意与农民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相关部署有序衔接.

二、明确排查重点 重点主体包括所主管、监管的涉农组织、行业企业,以及打着上述企业和业务旗号,发布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实施募集资金行为的主体;

重点场所包括城镇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区;

重点行为包括打着"金融创新"旗号,以"资金互助"名义,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非法集资行为,以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行为. 排查重点不限于上述内容,各地要结合实际,将辖内非法集资问题突出的领域、地域、行为等纳入重点排查整治范畴.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要全面摸底.紧盯重点业态、重点领域,采取行业排查、媒体和公众监督等方式,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风险摸排,力争实现辖内涉农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清仓见底.二要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涉农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线索进行台账式管理,动态跟踪处置进展.三要及时处置.排查出的风险及时通报提示有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处置重大非法集资风险和涉非风险主体,集中消除影响金融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四要健全机制.深入研究辖内非法集资发生规律,完善分级预警、分类施策、分层化解等监测预警长效机制. 请你单位对排查整治工作及成效、行业现状、风险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等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有关工作措施和建议,于2019年7月5日前报送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联系人:李世武 010-59193169/3119(传真)

邮箱:zyhzc@agri.gov.cn 附件: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重点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4月日附件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重点

一、重点主体 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以及打着上述企业或业务旗号,发布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实施募集资金行为的主体.

二、重点地域 重点地区:近年来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案件高发,新发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在全国排名靠前的省份;

2018年案件快速攀升,特别是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增幅较大的省份.各省份根据本地情况确定重点市、县,高度关注城乡结合部、中小城市、农村等风险渗透蔓延的地区. 重点场所:商业中心、商务楼宇、科技园区、临街门店商铺等商业聚集区;

商场、超市、公园、社区、城镇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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