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8-02-10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 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月7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五)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1月30日北京时间9:00时.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月30日北京时间9:30 时.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日指定标室.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开标前应到账(现金不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保证金缴纳凭证随身携带备查.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二者选其一)

1、账户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账号:346170100100003649

2、账户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涪陵支行 账号:0154016430000081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投标保证金退还参照《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办法》执行(

网址:http://www.flggzy.cn/lbv3/n_newsdetail.aspx?VnVgmKzVM7kG2Gdffeq4xv7A3Dz6zdZU6cisImbSZ0s=).交易中心收到采购人退还委托函后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发布,)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72220070.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我中心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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