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8-02-03

第五章附录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附录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除在投标文件中装订原件外,还应在开标时携带并出示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11.2.4投标单位应当使用本招标文件

第五章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单位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 11.2.5投标文件中的字迹必须清楚,模糊不可辨认的部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涂改处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涂改页无效. 12.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 12.1在特殊情况下,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单位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3.投标保证金: 采用转账、电汇形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以汇款形式缴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收款人: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光大银行石家庄胜利北街支行 银行帐户:55130188000004760 摘要或用途栏需填写:(……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保证金 开标时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原件以备核验 13.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3.3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2条招标单位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单位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3日内予以退还.如果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之前要求退还的,投标有效期于退还之日起终止,其投标文件失效. 13.4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规定向中标单位收取. 13.5如投标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3.5.1投标单位拒绝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修正标价. 13.5.2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3.5.3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 13.5.4投标单位中标后,经核实发现中标单位投标过程中有欺瞒或虚假行为的. 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1投标文件份数详见前附表. 14.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A4纸打印、复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标明 正本 和 副本 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但因此造成评委打分错误的,将不予纠正. 14.3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投标报价汇总表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方为有效. 14.4 除投标单位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标志、密封和装订 15.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用纸袋密封,封袋上加盖骑缝章. 15.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按照要求标明下列内容: 石家庄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 投标书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密封时间:2019年月日备注:在开标前,不得启封 15.3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后装订成册,散页无效. 15.4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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