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8-01-22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青岛市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住所地: 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6号法定代表人:肖辉 委托代理人:宋波 联系方式:88729070 通讯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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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 乙方(承包方): 山东奥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 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00号2号楼1902户法定代表人:姜开生 委托代理人:高云状 联系

电话:13370886697 通讯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00号2号楼1902户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308964325@qq.com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贵州路等110条道路户外广告拆除及门头牌匾整治、提升工程 (一标段). 1.2 工程地点: 延安三路、秀湛路、福州南路、福州北路、闽江路、南通路、新浦支路、漳平路、高雄路、漳州一路、漳州二路、新浦路、惠东路、海口路、清远路、普宁路、顺德路、增城路、越秀路、金湾路、彰化路、泉州路、善化路、台南路、澳门路(修缮工程、伊浪园咖啡馆)、丰县路、澄海一路、珠海路、古田路、金门路、东海西路、东海中路、嘉义路、香港西路、香港中路、云林路、延吉路、闽江三路、海门路、闽江二路、漳浦路、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上道路为第一标段路段) 1.3 工程内容:拆除户外广告、拆除门头、垃圾外运、新建门头等依据本工程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列明的各项工作及甲方所要求的工程内容.(附件: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 工程承包价款采用下列第 2.2 种方式确定 2.1 固定总价方式: 总承包价(大写)元(人民币) 元2.2 固定单价及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单价依据中标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量计算依据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现行《山东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山东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山东省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现行青岛市价目表、现行《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及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期颁发执行的税金文件及工程造价部门近期发布的有关规定(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预测总承包价为(大写):叁仟捌佰零玖万零壹佰贰拾捌元壹角伍分(人民币)$:38090128.15元 第三条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20 天3.1 开工日期: 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自开工之日起20天3.2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驻工地代表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2.1 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 3.2.2 不可抗力或政府行政指令. 第四条 质量标准 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标准(详见附件)及国家规范标准,以甲方组织验收为准. 第五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六条 材料供应方式 6.1 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供应.材料名称 (详见:工程量清单) ,设备规格 / ,型号 / ,品牌 / . 6.2 乙方提供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否则因材料不合格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负. 6.3 本工程主要材料以及甲方认为必要的材料在用于本工程之前,均应由乙方负责取样交甲方封存.应甲方要求,可另取样一份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否则甲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取样、封存、检验试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7.1 甲方应当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7.2甲方指派 宋波 作为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7.3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7.4 乙方指派 高云状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7.5乙方与其施工队伍、人员的结算支付、社会保险、工伤等纠纷与第三人的侵权纠纷等均与甲方无关.因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因信访、诉讼等原因导致甲方在审计工程款外另行支付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通知公告费用、律师咨询代理费、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差旅费用等),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或向乙方追偿. 7.6 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审计全部资料. 第八条 工程变更 8.1 工程变更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8.1.1 甲方提出变更建议,必要时应经设计人同意并提交相应变更设计,之后书面通知(需要加盖甲方公章)乙方. 8.1.2 设计人提出变更建议,应提交相应变更设计,并报甲方同意,之后书面通知(需要加盖甲方公章)乙方. 8.1.3 乙方提出书面变更建议(需要加盖乙方公章),必要时应经设计人同意并提交相应变更设计,报甲方同意. 8.1.4 以上变更建议涉及到结构、外墙等影响本工程及公众安全的,必须经设计人同意并提交相应变更设计. 8.1.5 以上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或需要有关部门审批时,甲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提供由设计人出具的相应变更设计图纸和说明. 8.2工程变更以加盖甲方公章的工程变更书面签证作为工程最终决算依据,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第九条 竣工验收 9.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9.1.1 拆除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完成门头牌匾钢结构框架制作安 装. 9.1.2 门头面层制作安装完成. 9.1.3 全部工程完成. 乙方应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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