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8-01-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U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中的152和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集中处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怀仁县绿洁煤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正式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环评人员赴现场进行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对拟建工程所在区域的自然物理(质)环境、自然生物(态)环境等进行了全面调查,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进行了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的筛选. 本公司在完成各评价专题工作后,编制完成了《怀仁县绿洁煤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新建荒沟填平造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本),现由建设单位提交至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朔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7月15日在太原市主持召开了《怀仁县绿洁煤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新建荒沟填平造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会.根据技术审查意见,评价单位对报告表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完成了《怀仁县绿洁煤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新建荒沟填平造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现提交至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1.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属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重点为项目施工和建成后使区域的利用格局及土地使用现状的改变,而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

由于本项目建设期相对较短,而运营期项目对周围环境会造成长期较大的影响,因此,本次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施工噪声、生态影响以及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噪声影响及生态影响.

1、施工期影响主要是施工噪声影响、施工扬尘影响、施工废水影响及施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运行期废气为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和荒沟填充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扬尘;

3、项目运行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正常情况下场区无渗滤液产生;

雨季时沟谷内会形成的短时水流,场内会产生淋溶水.

4、运行期噪声为填充作业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5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修订版)中的鼓励类: 三十八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

15 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20、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怀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怀发改备案[2017] 51号文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山西省产业政策的要求,不违背怀仁县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及城市环境规划的要求,在采取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大部分公众的支持,选址可行,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出发,怀仁县绿洁煤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新建荒沟填平造地项目是可行的.

第二章 总则 2.1编制依据 2.1.1任务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17.4;

2、怀仁县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怀发改备案[2017] 51号),2017.4.18. 2.1.2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7年1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3年6月;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