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8-01-18
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现就开展2018年城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动责任体系、防控体系、法治体系、保障体系建设,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严控较大事故,压降一般事故,促进全市城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要重点宣贯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37号部令)等重大政策、法律法规.市城乡建设局将适时邀请省专家到我局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公益讲座",重点解读安全法律法规、施工技术规程.各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督促在建工程项目醒目位置张挂安全宣传标语横幅(见附件),努力营造安全宣传氛围.(质安处、安监站)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为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市城乡建设局将举办"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常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各施工企业、燃气企业要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通过橱窗、展板、宣传栏,公布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等,维护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情权和监督权.(质安处、公用处、安监站)

(三)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燃气企业要立足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市局将培育指导应急演练样板企业,并组织应急演练观摩活动.要以高空坠落、物体打击、高温中暑、消防灭火、燃气安全为重点,针对汛期、高温安全生产特点,将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市城乡建设局将适时组织全市城建主管部门对应急演练活动进行观摩交流.(质安处、公用处、安监站)

(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观摩交流活动.市城乡建设局将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7〕683号)标准,市建设局将组织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现场观摩活动(具体情况另行通知),通过树立样板典型,发挥示范引领的方式,大力推进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管理、绿色施工、智慧工地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激发全市建筑业企业积极争先创优、不断追求卓越的精神.(安监站)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