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8-01-16
宜兴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YXDLZC2016-100[公代] 采购人:宜兴市环境监测站 项目名称:宜兴市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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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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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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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条款 -

33 -

第七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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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宜兴市环境监测站委托(财政系统项目编号:JH20161125),对宜兴市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你单位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 序号 内容1采购人:宜兴市环境监测站 项目名称:宜兴市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服务 项目编号: YXDLZC2016-100[公代]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预算为:2100000元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2.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相应原件或公证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为法人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具体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资质要求: (1)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原件;

(2)开标时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2.3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2.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集中考察或答疑:无.

4 投标人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肆万元人民币,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本票、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宜兴市招投标中心指定账户. 投标人投标时,以开标现场工作人员开具的往来款单据,作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该往来款单据作为资格性检查的内容. 交纳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宜兴市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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