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9-07-27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苏家屯分局拟对沈阳市苏家屯区第五医院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沈阳市苏家屯区第五医院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3.14至2019.3.20.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联系

电话: 024-29829979 024-29829979(传真) 联系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沈阳市苏家屯区第五医院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第五医院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沈阳市苏家屯区永乐街道永富路487-1号

三、建设单位 沈阳市苏家屯区第五医院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沈阳化工研究院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沈阳市苏家屯区第五医院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永乐街道永富路487-1号,始建于1977年,原为沈阳市苏家屯区永乐乡卫生院,1997年改为沈阳市苏家屯区第五医院, 是一所综合卫生医疗机构,内设置急诊、内科门诊、妇科门诊、五官科门诊、牙科门诊、挂号、收款、药局、心电图室、彩超室、化验室、消控室等.建设规模为:建设门诊楼1栋、综合楼1栋.总占地面积7442m2,总建筑面积2433m2.现由于区域内无法实现集中供暖问题,苏家屯区第五医院决定在院内建设1台0.35WM燃气热水锅炉,用于医院冬季供暖.

六、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运行产生的燃烧尾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颗粒物/产生的锅炉尾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标准,尾气经高8m,内径250m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2、 废水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用于厂区清扫、绿化不外排.

3、 噪声 项目设备置于室内,建设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产噪设备有燃烧器和水泵,噪声值最大为85dB(A).项目产噪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再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经与背景值叠加后,各厂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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