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7-11-24
粤环办函〔2018〕124号 关于开展2018年"广东省绿色社区" 命名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的精神,根据《2018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要求,今年将继续开展"广东省绿色社区"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按照评估标准(附件2),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申报资料和现场审核合格后向我厅推荐,原则上每个地市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 2.各地级以上市环保主管部门需向省报送《"广东省绿色社区"申报推荐函》.要求打印稿(盖公章)和电子稿各一份. 3.申报受理后,我厅将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资料进行初审,并对初审合格单位以抽查方式进行现场评审,通过评审的单位将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www.gdepb.gov.cn)进行公示.公 示期满后,将由我厅发文命名,颁发牌匾. 4.请于2018年6月30日前(以寄出日期邮戳为准)将推荐表(纸质版)和申报材料(电子版)送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电子版发至邮箱gdgsch@126.com,以收到自动回复邮件为准. 附件:1.2018年"广东省绿色社区"推荐表 2.广东省绿色社区评估标准(试行)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 联系人:张晓芒

电话:020-85260599 e-mail:gdgsch@126.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环保大厦1508室邮编:510045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附件1 2018年"广东省绿色社区"推荐表 创建单位 名称邮编 详细地址 负责人 电话传真联系人 社区面积 社区人口 自评报告(可另附页) (创建单位盖章) 二年月日市环保局推荐意见: (盖章) 联系人:

电话:二年月日省环保厅意见: ( 盖章 ) 二年?月 ? 日 根据要求如实填写.创建活动中的重要事件,可附相关材料和图片.上报材料打印稿一式一份. 附件2 广东省绿色社区评估标准(试行) (2014年修订) 项目 指标 标准内容 分值 信息来源 得分 准入 条件

1、居民入住率 社区居民入住率达80%. / 社区统计数据与现场核实

2、污染物达标排放 (1)社区内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 (2)社区内个人与单位均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无重大污染投诉,无环境纠纷. / 相关部门证明和监测数据

3、垃圾分类 有健全的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并开展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 社区内有完善的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并充分利用. 社区居民了解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居民参与率达95%. / 社区工作记录、统计数据、图像资料;

居民问卷和座谈与现场核实

4、组织机构与制度建设 成立绿色社区创建机构,组织完备,权责分明,保障经费到位. / 相关文件与记录等

5、人员培训 至少有2名以上相关人员参加了省级环保部门组织的环境保护和绿色社区创建培训. / 培训证书

6、环境建设 社区内无裸露地,绿地率不少于30%;

社区卫生清洁、环境优美、管理有序. / 图像和声像资料、统计数据;

现场核实

7、宣传平台 建设有环境宣传教育平台(宣传栏、环境信息栏、图书室、宣传册或通讯、网站或网页、微信、QQ等),更新及时,使用良好. / 社区工作记录、图像资料、统计数据、实物与网址;

实地核实

8、公共设施 (1)社区公共用水设施全部采用节水方式,包括使用节水龙头、绿化喷灌、滴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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