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7-11-23
京平政管发〔2008〕40号 北京市平谷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强奥运期间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燃气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市政管委燃气办和区政府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人身财产及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奥运期间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依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现将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燃气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闲杂人员和车辆进入生产区域.

三、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做好储气罐、燃气装置和管道防范工作.

四、做好储罐场所通风,并对场站内的易燃物品进行清理.

五、按照相关规定,对各种设备、设施定期进行检测.

六、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运输时间、运输路线的管理,严禁超载、超限,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全面检查,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完好.

七、完善落实燃气应急预案,应急处置预案.应急管理责任明确,应对措施正确有效,应急响应及时迅速,应急资源准备充分.

八、确保燃气供应,确保燃气质量.

九、加强值班及巡检制度并认真做好记录.

十、各燃气企业自5月15日――5月31日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及整改措施上报区市政管委. 联系人:于向阳 联系

电话:69963036 二OO八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奥运会 燃气 通知 北京市平谷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2008年5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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