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2019-08-29
河池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项目概况 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1) 建设项目名称:河池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 (2) 建设单位:河池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3) 建设性质:新建 (4) 建设地点:河池市德胜垃圾处理场内 2.建设项目内容及生产工艺 (1) 建设规模 项目处理生活垃圾总规模1200t/d(其中一期规模600t/d,二期规模600t/d).本次环评规模为一期600t/d,全年垃圾处理量(指入厂垃圾)21.9万吨,采用焚烧处理工艺,焚烧线采用1台600t/d的焚烧炉及1台汽轮发电机组(12MW)的配置方式.发电量除供本项目自用电外,富余电量送外网售电.预计投产日期2018年,服务年限30年. (2) 建设内容及项目组成 项目总用地面积55.3亩(36875.4m2),总建筑面积14070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区(包括焚烧厂房、汽机房、主控楼)、综合水泵房、循环泵房、地磅房、调压站、宿舍及食堂等及其它公用辅助设施等. (3) 工程投资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7796万元.项目环保投资总计2760万元,占总投资的9.93%,能满足环保治理要求. (4) 生产工艺 采用焚烧处理工艺. (5) 工程特性表 垃圾焚烧系统主要性能参数表 性能参数名称 单位 数据焚烧炉单台处理量(设计处理能力) t/a

600 额定蒸发量 t/h

53 设计垃圾低位热值 kJ/kg

6550 垃圾低位热值适应范围 kJ/kg 4182~8365 炉排型式 列动往复式机械炉排 运行负荷范围 % 60~110 年运行小时 h

8000 焚烧炉数量 台1全厂年处理能力(入厂垃圾) 万吨 21.9 炉渣热灼减率 % ≤3 焚烧烟气温度 ℃ ≥850 垃圾在焚烧炉中停留时间 S >

2 助燃空气过剩系数 / 1.8 3. 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比选与相关政策符合性 (1) 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方案比选 厂址一: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处理场内. 厂址二:笑里场址. 厂址方案环保比选 候选厂址 厂址A 厂址B 评述 比较结果 地理位置 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处理场内废弃的分选堆肥场地 宜州市德胜镇榄树村乔军屯后山1.5km - - 建设用地 位于填埋场内,不需要新征用地 需要新征土地,且征用难度大 方案A不涉及土地征用,方案B征地难度大 方案A优 交通运输条件 距离金宜一级公路1km,直接可利用现填埋场的运输道路作为进场道路. 距离金宜一级公路2.5km,需要新建专用进场道路且土石方量大,施工难度及投资也大.而且进场道路要经过村屯,对居民点影响大. 方案A交通便利且可利用现有道路,方案B需新建专用道路且对居民点有影响. 方案A优 供水、供电条件 距离项目取水水源平桥水库只有300m,生活用水可直接接填埋场用水系统,距离榄树35千伏变电站只有2km. 距离项目取水水源平桥水库3km.附近没可用的变电站需要接专线. 方案A比方案B便利. 方案A优 敏感目标 距红线300米范围内无住户,不涉及环保搬迁 距红线300米范围内无住户,不涉及环保搬迁.进场道路经过村屯,对居民点影响较大. 方案A受影响的居民比方案B少. 方案A优 制约条件 需依托填埋场现有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渗滤液.因此,需确保现有渗滤液处理站的正常运行 对周边居民点影响较大,居民很难接受,征地困难;

且场区平面布置较困难,远期无发展用地 方案A现有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良好,方案B制约条件比方案A更困难 方案A优 推荐厂址一作为拟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址. (2) 相关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中鼓励类,项目选址、规模、工艺设备及污染防治措施等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42-2010)、《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城建[2010]61号)、《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重点行业二f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2015年第90号公告)、《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国家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垃圾发电企业的选址、建设及环保要求.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符合该规定要求.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建设项目环境现状 (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内各测点的监测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 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各断面的监测值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 (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超标因子主要为锰(Mn)、铁(Fe3++Fe2+)元素,因子超标原因为场区所处地质环境为海陆相沉积岩,其矿物成分本身锰跟铁的含量高,造成化验结果超标,为环境本底值超标. (4) 声学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内8个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的测值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中所规定限值,声学环境质量良好. (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通过对土壤监测,各监测项目均未出现超标现象,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中三级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内土壤本底环境状况良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 施工期 拟建场址边界外200米以内的区域. (2)营运期 1)环境空气: 根据项目评价区域地形条件,按照环评技术导则规范要求,确定评价范围为:以排放源为中心,D10%(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10%所对应的最远距离)为半径的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评价范围的直径或边长一般不小于5km 的要求,本项目确定评价范围为以焚烧炉烟囱为圆心,半径2.5km的圆. 2)地表水: 按照环评技术导则规范要求,地表水评价范围确定为:流泵河填埋场污水处理站排污口上游500m至下游3km河段;

3)噪声: 项目厂界周围200m范围内;

4)地下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相关要求,地下水评价范围确定方法有公式法、查表法和自定义法三种,本评价采用查表法确定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 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规定,三级评价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6km2.因此,最终确定地下水评价范围为6km2. 5)环境风险: 本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因此其评价范围为风险源3*3km2范围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

1、大气 施工期间的土方开挖、临时堆存、运输,建筑钢材的运输,水泥、沙石、木材等建筑材料的运输.由于运输车辆往返公路上,运输产生的扬尘及车辆行驶时在路面上扬起的尘埃,将对工地周边人群产生一定影响.主要防治措施有: (1)运输车辆应完好,装载不宜过满,并尽量采用遮盖密闭措施,以防物料抛撒泄漏. (2)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场地及时平整,对干燥作业面适当撒水,以防二次扬尘.

2、废水 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少量施工废水.施工产生的建筑废水含有大量的泥沙、灰浆、酸碱性的物质等,应设置废水沉淀池处理,其中沉淀池上清液尽可能回用,如作为混凝土搅拌的浆料,沉淀物应与建筑渣土一起运输. 3.固废 主要是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1)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

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2)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3)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4)施工工地的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 (5)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6)施工单位应当使用预拌砂浆. (7)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

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8)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9)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10)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拆除临时工棚等建筑物,以恢复自然景观.

4、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土建类施工机械如打桩机、推土机、搅拌机、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但也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就可恢复正常.为减轻噪声污染影响,建议施工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应尽量选用较先进的低噪声设备. (2)加强施工管理,合理组织施工,高声级的施工设备尽可能不同时使用,施工时间应尽量安排在白天,夜间不施工. (3)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机械的检查、维修和保养,避免因机械故障运行而产生非正常的噪声污染. (4)在高声级施工设备周围或施工场界设置必要的隔声墙,以降低噪声向外的辐射.

(二) 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

1、大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垃圾焚烧炉产生的烟气污染物.焚烧炉产生的烟气净化拟采用 SNCR脱硝+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 工艺,净化后的烟气经80m高烟囱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垃圾仓和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后,绝大部分恶臭被引入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少量无组织排放,经预测,恶臭厂界无组织排放均能达标.

2、废水 本工程外排废水主要为净水系统排水、化学水制备排水及锅炉排污水,其污染小,属于清洁废水,可直接排入进入雨水管网;

循环排污水也属于清洁废水,部分回用于出渣机用水、灰渣输送机用水、飞灰固化用水、石灰制浆用水及卸料区及车辆冲洗用水外,其余均直接排入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送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垃圾池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卸料区及车辆冲洗废水水全部送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填埋场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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