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7-10-19
附件: 关于NG燃料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节气率与最大电功率比技术认定补充要求

一、对于燃用NG燃料的汽车,NG燃料消耗量用"m3/100km"单位表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节油率与最大电功率比检验大纲》中相关术语中以"节气率"和"NG燃料"替代 "节油率"和"燃油".

二、对于燃用NG燃料的轻型基准车辆,参照GB/T 19233-2008《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对于待评价的燃用NG燃料的轻型HEV车辆,按照GB/T 19753-2005《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结果采用80/1268/EEC指令中关于碳平衡法NG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FC=(0.1336/0.654)*[(0.749*THC)+(0.429*CO)+(0.273*CO2)] 式中:FC――天然气燃气消耗量,单位:m3/100km;

THC――总的碳氢排放量,单位:g/km;

CO――总的一氧化碳排放量,单位:g/km;

CO2――总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g/km.

三、对于燃用NG燃料的10m以上城市公交客车的基准车辆和待评价HEV车辆,按照GB/T 19754-2005《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耗消耗量试验方法》进行检验,燃气消耗量检验仪器应采用准确度不低于±0.5%的质量流量计.

四、检验时基准车辆样车和HEV车辆样车应加装同一批NG燃料,在同一实验室或者场地内进行.

五、其余相关内容按照原《检验大纲》相应条款执行.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