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7-09-14

二是供给安全.电力公司做好日常设备检修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供电;

供水公司要切实保障节日期间用水供给;

宾馆酒家、商店、文化娱乐场所要做好供水、供电、联合、消防、卫生、检疫的检查工作,严防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

社会事务管理局、工商分局、食安办、卫生质量监督所等单位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管,组织全面的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同时要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三是治安安全.公安、边防要加强治安管理,加强重点景区、交通要道、码头市场等人群聚集点的值守执勤巡逻,特别是轮渡码头、祖庙景区等重点部位要调配民警,增强警力,重点打击盗窃,抢劫、打架斗殴、诈骗、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

公安、边防还要加强对烟花爆竹仓库、销售点以及炸药等的监管工作,严肃查处乱堆、乱放、乱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景区安全.祖庙、鹅尾山、湄屿潮音、妈祖文化影视园、天妃故里遗址公园、黄金沙滩、鹅尾海滨浴场等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检修和设置工作,各种安全警示标志要规范、醒目、有效;

祖庙景区、妈祖文化影视园要研究制订预案,应对游客、香客拥堵等突发性事件,加强消防、鞭炮、香火和防盗管理,尤其要加强新开放景区的游客秩序管理;

安监局要在节前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消除化解各种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上岛游客和岛上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要着力维护市场秩序.规范诚信的旅游市场秩序、文明优质的旅游环境,是广大旅游者权益的正当诉求,是贯彻 以人为本 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度假区品牌形象、旅游产业永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解决广大游客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整治、规范、维护旅游环境秩序.一是旅游市场秩序.工商分局、计划财政局要加强假日市场价格管理,教育和督促宾馆、酒家、家庭旅馆、个体商店等实行明码标价,严厉打击欺诈行为,节前要组织对岛上的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明码标价消费结算票据的专项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政法委要牵头公安、边防、执法分局等加大对在码头、祖庙等地的拉客、缠客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禁止司机码头拉客、哄抢等行为;

执法分局要会同工商分局整治乱摆摊设点等违章违规行为,规范临时摊点管理,清理游摊游贩;

工商分局要依法查处和打击非法经营、无照经营和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惩处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

旅游局要加强导游和景点讲解员的教育和管理,规范导游讲解服务行为,禁止无证上岗.二是交通管理秩序.交警大队、运管所要加大巡查力度,严厉处罚违章行驶和乱停靠等行为;

公安、边防要从严查处扰乱治安秩序的驾驶员,物价、工商、运管部门要查处低价招徕后加价、变更行程承诺、中途甩客等行为;

公交公司要加强宫下停车场的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方便旅客,同时合理安排运力,确保按时发车、按规定线路运营,严格收费标准,严禁抬升票价.三是旅游服务秩序.文明办、旅游局、工商分局要组织对服务窗口进行文明诚信、优质服务教育培训;

轮渡公司要在候船大厅规范设立咨询点,安排专人接受旅客咨询;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