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7-09-01

9. 四个能力 建设不落实;

10.重点单位 六加一 工作不扎实;

11.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不达标;

12.火灾高危单位未落实更严格的技防、人防、物防措施.

(四)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的建筑物.重点摸排内容:1.建筑物是否经过消防审核验收;

2.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是否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是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

5.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6.是否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

三、责任分工 根据《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14〕48号)、《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加强派出所基础工作的意见》(闽公综〔2013〕83号)等文件精神,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作如下分工:

(一)治安大队:负责督促各基层派出所统筹推进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二)法制大队:负责消防行政违法案件办理的法制指导.

(三)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各基层派出所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和通报督办.

(四)消防大队:负责对监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培训.

(五)各派出所:属地派出所结合辖区治安要素大排查,开展 九小场所 、居住出租房、住宅小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3月9日至3月14日).各地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各级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及各公安派出所结合治安要素基础大排查专项行动,一并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要通过各级媒体发布公告,曝光典型火灾事故案例,组织单位、业主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7年3月15日至6月30日).各地根据辖区实际,明确工作任务,划分责任片区,集中开展地毯式排查,并填写《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详见附件1),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要督促单位和个人立整立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登记造册.

(三)重点管控阶段(2017年7月1日至会晤结束).根据会晤安保工作需要,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梳理,加强问题督改整治打击力度.在重大活动期间,对不放心场所,要提交属地政府采取停业、死看死守等严格管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五、整治标准

(一)出租屋消防整治标准.各地要对照《出租房屋基本消防安全条件》(详见附件2)加强对出租屋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 一户一档 要求填写摸排登记表,建立底数和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要下发整改通知书,按期复查,确保隐患按期消除,提升行业消防安全水平.对属于以下5类情形的出租屋,重点开展整治:1.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违章建筑;

2.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棚户房、彩钢板临时建筑;

3.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

4.砖木结构建筑的6层及以上部分,木结构建筑的3层及以上部分;

5.与生产经营场所合用,防火分隔不到位的.对于发现上述5种情形时,应要求出租房房东限期整改,并及时函告或移送属地住建、市场监督管理、国土、规划、安监、城管等部门依法查处;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