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7-08-20
减免税核算数据分析及处理项目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项目编号:2017CGSC001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4月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现就 减免税核算数据分析及处理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减免税核算数据分析及处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7CGSC001

三、采购预算:289.

80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搭建全国减免税数据仓库,基于减免税数据仓库,实现减免税数据查询、统计分析、自定义分析等业务功能,并且根据业务需求,加载业务指标,并具备数据质量检查功能.同时,迁移总局原有减免税分析平台数据和功能至新减免税核算数据分析平台内.项目服务期一年.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软件开发商为投标人.

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或分包;

4、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开展信用担保.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1、领取时间:2017年4月28日至5月5日上午8:30--11:

00、下午2:00―4:30(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33室

3、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上述地点登记备案后,自带U盘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与投标.

4、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上述材料应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未登记备案投标人的投标.

九、信用记录审核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采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要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自身的信用记录.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发布采购公告前1日的信用情况申明及查询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材料. 采购人在向供应商提供招标文件前,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信用材料进行核对,对其信用情况进行甄别,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应当拒绝向其提供招标文件.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将留存在项目档案中.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19日8:00--8: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19日8:30(北京时间) 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68会议室 4. 投标地址、

电话: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010-61989733 十

一、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33室联系人:王德香 周彬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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