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7-08-19

CategoryNum=005003004). 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二月二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本次投标邀请项目的采购. 2.合格的供应商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凡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投标供应商均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2.3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3.投标费用 3.1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构成 4.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投标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合同条款前附表

四、合同条款

五、合同格式

六、采购配置及总体要求

第二章 投标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报价表

四、投标设备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五、服务承诺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任何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按投标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送达采购单位,采购人对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由于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人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递交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盱眙板块公告的形式进行发布,供应商应持续关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盱眙板块信息.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 6.3供应商在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正式书面回函采购人.逾期不回的,采购人视同供应商已收到补充通知. 6.4采购人有权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构成 8.1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8.1.1按照要求填写的投标函;

8.1.2按照第9条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

8.1.3 按照第10条要求填写的投标报价表;

8.1.4按照第11条要求填写的投标设备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8.1.5按照第12条要求作出的服务承诺;

8.1.6按照第13条要求出具资格证明文件;

证明供应商是合格的,中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

9.开标一览表 9.1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开标一览表的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2开标一览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表中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完全一致,如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10.投标报价 10.1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规格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0.2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货物的总价:包括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售后服务的费用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进口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其它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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