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2019-08-29
理工睿府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委员会): 理工睿府小区业主委员会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北京方庄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五年十二月 理工睿府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委员会):北京市房山区理工睿府小区业主委员会 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610103197203182810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书院南街11号院2号楼1层 联系人:郝洪涛 联系

电话:13910720703 邮政编码:??102401 ??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北京方庄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6005044065?? 企业资质证书号: (建)101003 组织机构代码:???10218172-X? 委托代理人:????张江涛?? 联系

电话:???1381030588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芳群园二区12号楼 邮政编码:????10007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房山区良乡镇理工睿府小区 类型:普通住宅楼、办公楼、商业楼 坐落位置:?北京市房山 区(县)良乡镇书院南街

10、11号院. 建筑面积:

260330 平方米.其中商业约 8556.95 平方米, 办公约 79788.68 平方米,住宅约为: 130035.05 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学园北街 ;

西至: 阳光北大街 ;

南至:?长虹东路? ;

北至:?明理西路?.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

一、二. 第三条 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日常办公、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152.06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152.06平方米,位于11号院2号楼1单元1层.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 第四条 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 张江涛 ,联系

电话: 010-60354907 .甲方对乙方派驻的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经理(但限于乙方公司内部)有推荐权和否决权.乙方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需提前30天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于30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甲方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乙方应当于30日内更换.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 叁年,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合同到期前3个月前,甲乙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合同,合同自动延期壹年,以后照此顺延. 第六条 乙方应协助甲方共同与原建设单位完成物业承接验收手续,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进行查验,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完成与原建设单位完成共用部分、共用设施的交接. 第七条 乙方按照《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的三级物业服务标准提供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

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以及相应设备、计量器具监测,水质监测避雷监测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见附件

三、附件四;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包括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

负责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双方商定的其他服务事项: 见附件五 . 第八条 乙方根据《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按照预算和制度执行,执行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服务标准.住宅和非住宅的服务标准可以分别制定. 第九条 经过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 乙方对业主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应当与业主签订特约服务协议,服务事项、标准及费用按照业委会通过的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十二条 如有业主或承租人侵害园区其他业主利益时,乙方应采取规劝、制止、上报相关管理部门等措施,经甲方授权同意可采取诉讼等相关措施. 第十三条 物业装饰装修前,乙方与业主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业主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管理费】两居室500元,三居室600元,三居室以上700元)、【装修保证金】2000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30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业主. 第十四条 业主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乙方.业主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

第三章? 物业服务收费与支出 第十五条 本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酬金制. 第十六条 酬金制具体内容: 1. 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高层住宅]:??? 2.41?????? 元/平方米/月;

[商住物业]:????3.15?????? 元/平方米/月;

[底商物业]:????2.69? ???? 元/平方米/月;

从第二年度开始,若经业主大会审查预算,表决变更物业费的标准的,则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2. 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均由预收的物业服务费支付.物业服务费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存放于甲乙双方共管的银行账号.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测等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见附件六);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业主委员会运行经费和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的其他费用.? 3. 乙方采取以下方式提取酬金(仅限于住宅部分的酬金,商业及办公部分待收房比例达到90%后,双方针对商业及办公部分另行协商酬金提取标准): (1)首年度,乙方酬金为: 应收金额的10% 元;

(2)第二年度起,乙方酬金标准:按照当期物业费应收额提取.以当前物业费应收额的收缴80%为例,酬金按照12%提取,超出5%,酬金增加1%,不得超过15%,收缴率减少5%,酬金减少1%,最低不得低于8%.具体详见表格: 物业费应收额比例为A 乙方提取酬金比例 A≤60% 8%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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