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9-07-30
CZCR-2018-00016 郴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郴政发〔2018〕16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立废改释情况,市委编办对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新一轮清理.

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市本级行政权力100项. 鉴于目前我市正按照省政府 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部署和权力清单 三级四同 (省市县三级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编码、同一依据、同一类型)的要求,对原有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进行全面的清理重建,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新增和调整情况不再单独公布,以后期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为准. 附件:郴州市本级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郴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郴州市本级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序号 实施部门 事项名称 权力 类别 原实施依据 取消理由 备注

1 市发改委 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市级工业项目招标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 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招标业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暂停一定期限内从事招标业务;

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招标职业资格. 原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已于2017年3月1日被《国务院修改和废止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部分行政法规》(国务院令第676号)删除.

2 市科技局 授予市科学技术奖励 行政奖励 《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4号)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建立科学技术奖励制度,对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条件,建立科学技术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项,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设立一项省级科学技术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可单独设立一项),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可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除此之外,国务院其他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其他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不得设立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 .

3 市科技局 授予郴州专利奖 行政奖励 《湖南省专利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优秀专利项目的发明人、设计人和实施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设立一项省级科学技术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可单独设立一项),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可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除此之外,国务院其他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其他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不得设立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 .

4 市经信委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1.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贸发〔2009〕361号)第二条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要向所在城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备案,并符合本市砂浆发展规划布局要求. 2.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预拌砂浆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湘经信节能〔2011〕212号) 湖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全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各市州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备案并报省散装办汇总,备案企业目录由省经信委发布.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已纳入湖南省 多证合一 改革第一批整合涉企证照事项目录中,不再单独办理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 委托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办理

5 市经信委 查封违规设置、使用、研制、生产、进口等的无线电设备、无线电台(站)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

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吊销其电台执照:

(一)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

(三)干扰无线电业务的;

(四)随意变更核定项目,发送和接收与工作无关的信号的;

(五)不遵守频率管理的有关规定,擅自出租、转让频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已于2016年11月11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72号修订,修订后,无相关规定.

6 市公安局 流动人口暂住登记 行政确认 《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实行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制度. 流动人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暂住登记,并由登记责任人或者单位在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通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向公安机关申报:

(一)流动人口租住房屋的,由房屋出租人在流动人口入住时进行登记;

(二)流动人口就业并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所的,由用人单位在流动人口受聘时进行登记;

(三)流动人口就学并在学校住宿的,由学校在流动人口入学时进行登记;

(四)流动人口在救助机构住宿的,由救助机构在流动人口入住时进行登记;

(五)其他16周岁以上的流动人口,由提供住宿的单位、个人在流动人口入住时进行登记. 流动人口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旅馆住宿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住宿登记,并将登记信息报送公安机关. 原实施依据《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已废止. 县市区属地管理事项

7 市公安局 对不及时申报流动人口暂住登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违反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及时申报流动人口暂住登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原实施依据《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已废止. 县市区属地管理事项

8 市人社局 台港澳人员来郴就业许可 行政许可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第四条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实行就业许可制度.用人单位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的,应当为其申请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

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应当由本人申请办理就业证.经许可并取得就业证的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受法律保护. 1.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第2项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对应取消. 2.2018年8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不再需要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9 市国土资源局 采矿登记费征收 行政征收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第二十七条 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登记费.收费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由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暂停采矿登记费征收. 若恢复征收,则另行新增.

10 市国土资源局 地质勘查活动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审批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地质勘查单位不再符合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或者资质等级相应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四条 地质勘查单位不得超越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或者资质等级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不得出具虚假地质报告. 原实施依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已于2018年3月19日被《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8号)废止.

11 市房产局 物业服务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不按规定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原实施依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已废止.

12 市房产局 将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和逾期不补办验收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验收手续;

逾期不补办验收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验收,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经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返修,并处交付使用的房屋总造价2%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1.原实施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已被《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98号)删除公布.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已无相关处罚规定.

13 市交通运输局 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 行政........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