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7-06-14 |
由报价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资格审查标准中的信誉要求,经询价人查实,如声明与实际不符,询价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3. 投标须知 3.1报价要求 3.1.1本次报价为综合单价,包含税金、运费、利润等所有费用.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乘以综合单价为结算金额. 3.1.2本次报价含:合作优惠价、市场价、优惠幅度.合作优惠价为我司次月定价,市场价为投标截止前当月的市场价零售价,优惠幅度为固定幅度,在合同期内作为市场询价,复核次月定价作为一个依据.市场价按大型农贸市场及超市,报价单位相邻区市场价及超市取平均值(零售价不含运费及税费的价格). 3.1.3 投标单位可以选中其中1-3项目进行投标,超过3项投标为废标;
投标单位报的市场价格与实际市场价相差超过±25%,为废标;
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1.4 业绩证明要求先列项,后附证明文件(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1.5报价表中品牌规格要求详细填写, 报价表中的品牌不是指定品牌,可报其他品牌,质量与给出品牌质量相当. 3.1.6 本次招标所有项目,要求为非转基因(转基因要求备注清楚). 3.2 本次投标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保证金 3.3.1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前3天递交投标保证金 3000.00 元整(叁仟元整).由公司基本账户转账到我司以下账户(转账请备注XX项目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交行重庆市分行人民路支行, 账号:500102022018110068405, 户名: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保证金不予退还,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到合同中止或不再续签的情况下无息退还(扣款除外);
3.3.2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3.2.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3.3.2.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3.2.3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与询价人签订合同的;
3.3.2.4中标单位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3.2.5中标单位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3.3.2.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3.4 投标保证金退还 中标单位确定后,未中标的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原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回开户行,投标单位转账时请备XX项目投标保证金). 3.5 供应要求 供应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我司提供的标准和要求按时、按量、按质供货. 3.6 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形的,其合同履约保证金将按合同要求进行扣除,并赔偿我司相应损失. 3.6.1 供应商所供应的所有货物均为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安全标准的优质产品.如供应的货品出现质量安全纠纷或事故的. 3.6.2 我司所需食材将提前一天或两天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未按供货时间送货或因此让我司造成不良影响和赔偿的,须承担我司赔偿款项及扣除当期10%货款作为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直接解除供应合同. 3.6.3 供应商未按我司要求、规格供应货品,应当天及时进行更换,如因此耽误我司正常经营或因此让我司造成赔偿及损失的,须承担我司赔偿款项及扣除当期10%货款作为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直接解除供应合同. 3.7 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7.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7.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7.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7.3 法人委托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