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8-31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5〕233号 关于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8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8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现场检查及建设项目联席会研究(2015年第28次专题会议),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山东广饶经济开发区广瑞路以南、团结路以西.项目以180号燃料油为原料,经焦化、分馏、解吸、吸收、稳定及脱硫等工序生产焦化汽油、焦化柴油、蜡油、焦炭、液化烃,副产干气、硫磺、氨水,项目年加工原料 80万吨.2015年1月20日,东营市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东环审[2015]12号).东营市环境监测站于2015年8月24~25日进行了现场监测,东营市环保局于2015年12月8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焦化加热炉以脱硫干气为燃料,设置了低氮燃烧器,烟气经60m排气筒排放,开工锅炉以脱硫干气为燃料,烟气经45m排气筒,项目产生的酸性气依托现有硫磺回收装置,尾气经加氢还原后通过现有60m高排气筒排放,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控设备;

酸性水送厂内现有50t/h酸性水汽提装置处理,接触冷却塔塔顶废水、机泵冷却废水,装置(场地)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厂区初期雨水及酸性水汽提产生的净化水均排入厂内现有污水处理场,经隔油+气浮+生化处理后排入广饶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项目产生的污油回炼;

废二硫化物、废碱渣、污泥、冷焦水罐罐底焦泥属于危险废物,与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

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环保部门备案,建立了风险应急联防体系和应急物资储备;

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并进行了演练,化学危险品等按规定妥善管理,依托公司现有3500m3事故池,建立了三级防控体系,设置了连锁控制系统和紧急切断系统;

装置区、储罐区、装卸区150米,依托的污水处理场500米,依托酸性水汽提、硫磺回收装置700米的包络线内无居民等敏感建筑物;

设置了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了标识牌.

三、东营市环境监测站编制的《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8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加热炉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浓度符合《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2标准;

开工锅炉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相关标准;

烟尘符合《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中排放限值;

硫磺回收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烟尘符合《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

(二)厂界无组织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5标准.

(三)污水站出口废水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硫化物、挥发酚、悬浮物、总砷、总汞、总氮、总铅、总镉最大日均值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B等级标准要求.

(四)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经过整改,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项目投运后,你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各项环保设备运行管理,落实VOCS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提前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降低环境风险.

六、由广饶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日常监督检查.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2月29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广饶县环保局.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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