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7-06-01
澄城县尧头镇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部督办问题清单中编号为SX(陕西)-20-147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澄城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1日,接贵办国家"汾渭平原"大气强化督察问题18号交办单,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党委副书记惠晓锋同志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督查问题及整改要求 国家"汾渭平原"大气强化督察问题: 无环保手续.

原料及半成品露天堆存,未覆盖. 养殖废水池未覆盖未处理,且现场臭味较大. 场区发现一小锅炉使用散煤. 基本情况 陕西同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尧头镇尧头村七组,为私人企业.同滕有机肥厂于2018年列入提升整改企业,后因政策要求一直断水断电至今,企业整改原料备好无法施工. 查处情况 负责查办主办单位:澄城县环保局 负责查办协办单位:尧头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9日国家"汾渭平原"大气强化督察组在我镇进行检查时发现同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无环保手续;

2、原料及半成品露天堆存,未覆盖;

3、养殖废水池未覆盖未处理,且现场臭味较大;

4、场区发现一小锅炉使用散煤. 主要责任区分:我镇对同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无环保手续;

2、原料及半成品露天堆存,未覆盖;

3、养殖废水池未覆盖未处理,且现场臭味较大;

4、场区发现一小锅炉使用散煤.问题负属地监管责任. 处理处罚情况 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令:立即组织整改,进一步调查核实.于2019年3月26日前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 企业环保手续于2018年8月已开始办理,目前正在办理当中. 原料及半成品已覆盖完成. 养殖场废水池已覆盖完成. 场区锅炉已拆除,并搬离原处. 尧头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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