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7-05-29

19 对自主技术创新和首创型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合肥市两创产品目录》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谈判文件对产品的业绩提出要求,纳入目录的产品视同其符合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两创产品谈判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的两创产品品名及生产厂家,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涉嫌造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注:供应商是小微企业,同时所供产品中有两创目录产品的, 扣除后的价格 计算方式举例如下:某小微企业供应商谈判总价100万元,其中两创目录产品为20万元, 扣除后的价格 为:100万元-100万元*6%-20万元*6%=100万元-6万元-1.2万元=92.8万元.

20 供应商须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报价书及说明;

(3)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的证明文件;

(4)供货、安装承诺;

(5)售后服务承诺;

(6)询价通知书要求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21 本项目是否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 (要求 不要求 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2)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3)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合作伙伴;

4)承诺成交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 备注: 本地 系指:合肥市/项目所在地

22 样品要求:/

23 备注

(二)有关定义

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管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3、委托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

4、集中采购机构:系指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 采购中心 .

5、近X年内: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 X 为 一 及以后整数)起算.除非本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否则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结点.

6、业绩:系指符合本询价通知书规定且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与最终用户( 最终用户 系指合同项目的建设方或由建设方确定的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及询价通知书要求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三)评标方法及废标

1、本次询标活动将采用有效最低评标价方法评审. 有效最低评标价方法:以报价(报价费率)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包含资格条件、技术指标及规格、质保期以及询标过程中对以上内容的补充和修改等)前提下,根据各家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所投产品为节能或环保产品者优先;

若报价相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或环保产品,则采取询价小组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2、在询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不符合竞争要求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其他经询价小组一致认定应予废标情形的.

3、询标过程中,供应商响应报价明显超过市场平均价格,询价小组经评审后一致认定报价不合理的,可以认定其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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