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7-05-29
附2 浙江省2016年度省级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货物类(43项):计算机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终端设备、存储设备、输入输出设备、机房辅助设备、计算机软件、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摄影摄像设备(包括通用摄像机、光学或数码照相机等)、电子白板、LED显示屏、触控一体机、文印设备、条码打印机、车辆、锅炉、起重设备、机械立体停车设备、制冷空调设备(中央空调、机房专用空调和恒温恒湿精密空调等)、不间断电源(UPS)、电冰箱(普通冰箱)、空调机、雷达无线电和卫星导航设备、通信设备、电视设备、视频设备、音频设备、组合音像设备、医疗设备(应国际招标的除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舞台设备、彩票销售设备、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义务教育辅助学习资源(音像教材、学具和科学计算器)、办公家具、工作制服(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办公用纸、办公设备耗材、人用疫苗(一类疫苗)、兽用疫苗(动物疾病防控疫苗).

工程类(1项):智能化安装工程. 服务类(18项):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电信服务(电信线路租用)、计算机设备和软件租赁(云服务)、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公务用车租赁)、机动车辆维护保障(维修和保养、加油、保险)、会议(一般会议)、展览、会计、审计、资产及其他评估、绩效评价、印刷、航空机票代理、合同能源管理、物业管理、培训(国内培训). 以上项目应当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此外,虽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但采购预算金额较大的民生或省级重点项目(包括纳入《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公共服务项目),如适合集中采购的,原则上也应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 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除协议、定点采购项目外,对于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在10万元以下的货物类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可自行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实行"网上超市"或"网上询价"采购模式. 各协议、定点项目的采购限额、有效期等具体实施内容由省财政厅另行发文规定.

二、省级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部分医疗耗材(全省卫生系统)、教学仪器设备(全省教育系统,不含高教仪器设备)、消防部队技术装备(全省武警消防部队区域). 以上项目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本部门(或本系统)所属各单位的上述项目进行集中后,依法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统一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按预算隶属关系属于市、县(市、区)的项目,采购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办理有关政府采购手续后,委托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

三、省级分散采购的限额标准 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为10万元. 工程类项目:年度预算金额(或投资总额)为50万元.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预算金额在上述采购限额标准(含)以上的项目,应当实行分散采购.采购单位可以依法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同时,采购单位可积极利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网上超市"平台,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10万元)以下的货物. 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在10万元-50万元之间的货物规格、标准统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