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7-05-07
政府采购合同书 合同编号:行1811-15 甲方:苏州市公安局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 联系人:彭博 联系

电话:15962120301 乙方:苏州希格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解放东路555号桐泾商务广场2幢1301室 法定代表人:张君华 联系人:盛香 联系

电话:1381264079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苏州市润芳招投标有限公司采购编号SZRF2018-G-033号公开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响应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吴中区智慧交通升级改造一期的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采购服务名称、单价、数量、金额.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 数量 总价(元)

1 吴中区智慧交通升级改造一期 海康威视、科佳、圃惠、TG、江南、魅视、联想等,详细清单见附件 1项15758000 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柒拾伍万捌仟元整 ?:15758000.00

二、售后服务及培训安排:

1、乙方承诺对投标产品提供二年免费质保.免费质保期从验收通过之日起算.

2、维修响应时间:乙方承诺提供7*24小时电话及30分钟内响应服务,2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

3、其他未尽事项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执行,如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亦无约定,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书面文件并执行.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之间存在冲突的,应当以最新签订的为准.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120天内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

2、试运行期限:项目安装完毕后须进行3个月的试运行.

3、交货地点:苏州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4、成果交付形式和数量:在甲方指定的运行环境中部署系统.

5、合同期内其它需求:在合同期内,乙方须服从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及安排.

四、验收标准:

1、服务质量不得低于双方约定的标准,且不得低于相关国家标准,若无国家标准,则不得低于相关的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

根据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及其附件;

由甲方及相关部门到场进行验收通过.

2、乙方在阶段性成果完成后,要做好阶段性成果汇报准备,甲方将组建信息化规划咨询项目成果评审小组,对于阶段性成果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进入下一阶段工作,评审不能通过,乙方应对提交成果进行修改,直至满足项目评审小组要求.

3、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签署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甲方将验收单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同发票一起入帐,作为甲方执行了政府采购的凭证.

4、如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当立即对系统进行修改,如逾期交付系统,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二/日的违约金;

如经甲方验收不合格超过两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乙方仍需按本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双方如对验收结果存在分歧,双方同意将系统提交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伍佰柒拾伍万捌仟元整,包括完成该标的物的全部内容的软件、安装、培训、人工、机械、保险、运费、劳保、各种税费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

2、付款步骤:签订合同并生效后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乙方出具等额的银行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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