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9-08-29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珙府办发〔2011〕45号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 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等8部门印发的《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川环发〔2010〕4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和改善我县空气环境质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珙县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珙县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 十一五 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总体好转,但酸雨、细颗粒物等大气环境问题尚待进一步解决.为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力度,根据《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现状,特制订我县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

一、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调机制

(一)加强领导. 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县环保局、县城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为成员单位的珙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防尘办,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负责领导小组具体事务工作;

防尘办设在县城管局,负责中心城区防尘工作.

(二)职责分工.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推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各乡镇政府为本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方案的实施、落实,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县环保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县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工作;

负责落实严格环境准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重点企业污染整治和在线监测、拟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实施空气质量监测和监测点位重新优化布点工作,组织制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配合市环保部门督促火电厂实施降氮脱硝;

组织制订有关政策;

负责生态城市、生态工业园区的创建等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清洁能源推广应用、落实各项环保经济政策,促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收费、脱硝电价、油气回收治理检测收费等有关环保经济政策的制订和调整工作. 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局负责推进重污染行业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关停淘汰工作;

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工作;

实施节能强企工程,推进清洁生产;

积极配合落实省上发电调度试点工作,确定2012年前关停小火电机组台数和容量;

配合市级相关部门督促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现有污染治理有关专项资金的统筹、协调,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积极支持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环境监测能力和大气污染治理预报预警等项目建设. 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场地的监督管理,设立扬尘污染控制区. 县城管局(防尘办)负责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中心城区防尘工作,规范环卫作业,对饮食服务业安装油烟治理设施、改用清洁能源情况实施监管. 县质监局负责组织对环境监测、机动车检测等检测用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和校准,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县科技局负责组织科技攻关,促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科技进步,为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提供科技支撑.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营运性机动车的环保检测工作. 县公安局配合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认证发放工作,对无环保标志的车辆不予年审、发证. 县气象局负责对不利气候进行预测和通报. 县辖区内的火电企业开展氮氧化物污染防治,全面启动降氮脱硝工程,2012年12月31日前,区域内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燃煤机组需完成烟气脱硝工程. 县石油公司要制订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计划和方案,并落实资金和油气治理措施,确保供应符合标准的车用成品油.

(三)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席会议. 领导小组定期(每年

3、

6、

9、12月的最后一周)召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席会议,分析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重点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各成员单位就各自职责提出解决办法及完成时间.成员单位在

6、12月的联席会上提交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同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席会议.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控制污染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总悬浮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

(二)重点领域和行业. 以淘汰落后产能、电厂脱硫及降氮脱硝工程、机动车污染控制、扬尘污染控制、典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以火电、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建材、化工等为重点行业.

三、主要任务 以严格环境准入为前提,以优化区域产业结构为根本,以多污染物联合减排为主线,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完善区域空气质量监管体系,全面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确保我县大气环境质量能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一)严格环境准入. 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除 上大压小 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

规划新(扩)建的燃煤火电厂必须是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项目、单机容量在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矸石或劣质煤(低位发热量不大于12550千焦/千克)的综合利用机组以及单机容量大于60万千瓦的凝汽式燃煤机组;

鼓励利用关停小火电机组容量建设 上大压小 项目;

对重点行业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区域会商机制;

开展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确保区域产业结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要求;

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审批项目环评的前置条件,对超过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且环境无容量的地区,不得建设新增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在县城区域和近郊,禁止建设大气污染严重的火电厂、水泥厂等相关建设项目.

(二)优化区域工业布局. 按照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的理念进行区域工业布局,以建设国家生态工业园区为载体,发展和布局区域工业.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在城市城区及其近郊禁止新建、扩建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对城区内已建重污染企业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搬迁和升级改造,使城市生态达到生态县城标准.

(三)推进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 配合相关部门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对重点发展行业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全面开展对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确保电力、煤炭、钢铁、水泥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按期完成.加快小火电关停力度,确保完成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关停小火电机组的任务.

(四)加大重点污染物防治力度 . 1.强化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制度.加大二氧化硫减排工作力度,继续推进火电厂烟气脱硫,提高火电机组脱硫效率,推进工业锅炉脱硫工作. 2.建立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全面启动火电厂降氮脱硝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火电厂要建设烟气脱硝设施,开展氮氧化物污染防治,按照大机组从严控制原则,2012年12月31日前,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燃煤机组需完成烟气脱硝工程. 3.加强颗粒物污染防治.使用工业锅炉的企业以及水泥厂、火电厂应采用袋式、高压静电等高效除尘技术,加快推进淘汰干法中空窑、湿法窑、立波尔窑、立窑等能耗高、污染严重的落后水泥生产线,支持和鼓励水泥企业充分利用当地粉煤灰等工业废物作混合材资源;

在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实施 黄土不露天 工程,减少城区裸露地面,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的创建工作,2012年底前,扬尘污染控制区应达到建成区面积的80%以上,使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禁止使用高污染锅炉,对在用的工业锅炉,烟气排放必须符合排放限值要求.推动企业实施集中供热或改燃清洁燃料,1蒸吨/小时以下锅炉鼓励使用电锅炉.对其他工业锅炉,要积极推进高效烟气脱硫除尘工艺和降氮脱硝技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20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要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实现重点污染源排放数据的自动化、实时化监测.

(五)加强能源清洁利用. 1.严格控制燃煤污染物排放.按国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工作.提高煤炭洗选比例,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工作. 2.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改善城市能源消费结构.积极推行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和废物利用能源替代,落实国家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发展农村清洁能源.推进大型企业集中供热. 3.积极配合我省的节能发电调度试点工作.我省节能发电调度试点范围将扩大到并入四川电网运行的各类公司电厂、企业自备电厂的发电机组、与主网相连接的地方电网的发电机组,以及未与主网连接的独立电网的发电机组.同时,对火电机组由目前单一按照能耗水平由低到高排序,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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