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7-04-24

00、13:00―16:00);

电汇形式的谈判保证金请汇至 户名: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号:2869

6273 8627 (电汇以到帐时间为准). 注:谈判现场只接受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 履约保证: 供应商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履约保证形式: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 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

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39917759 传真:(0411)39917780 谈判报价货币:人民币 发售谈判采购文件:每本200元,售后不退. 现场踏勘:2014年10月23日13:30(北京时间)在项目现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1套正本,4套副本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一楼第2投标受理(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谈判时间:2014年10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谈判地址: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经财政相关部门审定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剩余合同价款百分之五在两年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付清(无息).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不在谈判报价中单独列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须向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支付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人向成交供应商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按工程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将实验楼内物品搬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存放,待工程完成后须对搬运物品复位,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供应商谈判响应报价之内.

第一章 谈判须知

一、适用范围与定义:

(一)本谈判采购文件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叙述的工程: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中南路18号办公楼修缮工程;

(二) 采购人 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提出项目并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特指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

(三) 供应商 指响应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四) 采购代理人 指受采购人委托对项目的谈判进行组织实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本项目谈判活动中特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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