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9-07-30
附件 杭州市高污染燃料小锅炉淘汰改造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了优化生态环境,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美丽杭州先行区建设,根据《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以淘汰改造燃煤小锅炉为重点,坚持"舆论引导、标本兼治、企业整改、政府督促"的原则,对全市高污染燃料小锅炉进行综合整改,有效促进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我市美丽杭州先行区建设,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底,全面淘汰或改造10吨/时以下高污染燃料小锅炉;

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淘汰改造工作任务.其中,2015年确保淘汰改造高污染燃料小锅炉850台,力争完成1200台;

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以及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底前全面淘汰改造1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小锅炉.

(一)淘汰拆除一批.对未经批准的、在质检部门已报"停用"的小锅炉、建成区内的茶水炉、热水炉等一律淘汰拆除,不得改建;

(二)改造提升一批.对经批准的且在本次小锅炉淘汰改造范围内的小锅炉,允许改为集中供热或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

对燃气、热气管网未到达的分散燃煤、木屑等锅(窑)炉,允许使用环保达标的成型生物质颗粒.使用天然气、电、成型生物质颗粒以外的其它非高污染燃料,需经当地经信、环保部门批准,并经监测排放达标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2015年5月,召开全市小锅炉淘汰改造攻坚战启动大会.制定实施方案,市政府向各区、县(市)政府、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下达任务书.

(二)编报计划.各区、县(市)政府、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2015年6月底前,各地必须摸清小锅炉的基本情况并建立档案材料,并结合本地实际和年度目标,编制上报分季淘汰改造工作计划(附件2).

(三)督查通报.各区、县(市)政府、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市经信委上报当季小锅炉淘汰改造进度(附件3).在通报淘汰改造进度基础上,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组成督查组,对小锅炉淘汰改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验收阶段.各区、县(市)政府、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做好验收工作,确保按进度要求完成目标任务.11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并将工作总结书面材料报送市经信委.市经信、发改、环保、质监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于12月下旬集中对淘汰整改工作进行核查验收.

四、整治范围及标准

(一)高污染燃料范围.

1、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以及硫含量大于0.3%的固硫蜂窝型煤;

2、重油、渣油,以及硫含量大于0.5%、灰分含量大于0.01%的轻柴油、煤油;

3、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

4、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如有新的规定,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二)高污染燃料小锅炉范围.容量在10蒸吨/小时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熔炉、窑炉、煤气发生炉和茶水炉等.

(三)淘汰改造认定标准.淘汰拆除小锅炉的标准为烟囱、主气管、进水管等设备去功能化拆除,使其丧失使用功能.需提供原小锅炉拆前、拆中、拆后三张照片,同时办理锅炉注销手续;

改造的需提供改造前、后照片,以及环保的环评审批或备案手续和质监的告知、监检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市小锅炉淘汰改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小锅炉淘汰的综合协调、技术指导、综合验收、宣传引导、督导检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各地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切实担负属地职责,确保整改工作按时足额到位.

(二)确保责任落实.各区、县(市)政府、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小锅炉的淘汰改造工作,组织集中拆除或改造,汇总上报本辖区内淘汰改造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小锅炉淘汰改造动态台账;

同时,市有关部门责任如下: 市经信委牵头小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制定出台年度计划,提出专项行动方案. 市发改委负责向省发改委能源局做好资料报送和工作对接,协助做好上级部门对我市小锅炉淘汰改造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等相关工作,协调处理涉及省发改委能源局布置落实的相关任务. 市环保局为淘汰改造工作的执法主体,依法查处逾期未完成改造的小锅炉,负责淘汰改造后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监测,负责排污费收取;

协同负责小锅炉淘汰整改工作的核查验收;

负责制定并落实配套政策. 市质监局为淘汰改造工作的技术监管部门,负责做好小锅炉淘汰的认定工作,为锅炉淘汰注销、更新改造提供技术指导;

协同负责小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的核查验收. 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督促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消防不达标的小锅炉使用单位进行整改,加强对高污染锅炉房改造工程的安全、消防审核,协助相做好小锅炉淘汰改造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市财政补贴资金的落实、使用和监督管理,协调监督各区、县(市)政府补贴资金的到位情况. 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城管委等部门分别负责督促指导本系统范围内的锅炉、煤气发生炉和茶炉等的淘汰改造工作.

(三)突出宣传引导.深入开展小锅炉淘汰改造宣传,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对淘汰改造工作的推动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开设曝光台,对组织不力,阻碍、抵制淘汰改造工作开展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

(四)加大政策支持.加大奖励补助力度,按季兑现补贴资金.对验收通过符合高污染燃料小锅炉淘汰改造要求的,根据淘汰、改造前的锅炉容量,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按照10万元/蒸吨的标准进行补贴.同时,鼓励先行,按照淘汰时间实行差别化政策.各地根据实际,在市本级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应设立专项补助或奖励资金,支持鼓励高污染小锅炉的淘汰和改用清洁能源的技术改造.

(五)严格考核问责.市政府将严格对各区、县(市)政府、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对小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实施一月一统计、一季一通报,并进行排位. 附件:1-

1、小锅炉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1-

2、区、县(市)2015年高污染燃料小锅炉淘 汰改造计划表;

1-

3、区、县(市)2015年高污染燃料小锅炉淘 汰改造月报表;

1-

4、推进小锅炉淘汰工作活动表.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xx日 附件1-1 小锅炉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耕副组长:李强煜(市府办) 许虎忠(经信委) 劳新祥(环保局) 江小军(发改委) 卢建祥(质监局) 成员:许虎忠(经信委) 江小军(发改委) 劳新祥(环保局) 卢建祥(质监局) 王希(财政局) 赵东方(市商务委) 蒋莉(教育局) 赵敏(农业局) 沈琳(卫计委) 郭坚(安监局) 王国强(城管委) 何正红(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络员:陈锋(经信委) 李爱武(发改委) 陈健松(环保局) 李文炜(质监局) 郭顺华(财政局) 山琳(市商务委) 胡利平(教育局) 孟文韬(农业局) 赵中华(卫计委) 金青华(安监局) 季明然(城管委) 吕锋(市公安消防支队) 附件1-2 区、县(市)2015年高污染燃料小锅炉淘汰改造计划表 1-6月7-9月10-12月 数量(台) 容量(蒸吨数) 附件1-3 区、县(市)2015年高污染燃料 小锅炉淘汰改造月报表 序号 锅炉型号 企业名称 容量(t/h) 改造方式 乡镇街道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每台锅炉填一行. 附件1-4 推进小锅炉淘汰改造工作活动表 序号 活动名称 内容 时间

1 月汇总 对区(县、市)淘汰进度进行统计汇总 每月末

2 月通报 对区(县、市)淘汰进度进行通报 次月初

3 季督查 对区(县、市)淘汰进度、质量等进行督查 季末次月

4 交流会 选择淘汰工作开展较好的一个区(县、市)召开现场会,学习好的经验做法 8月上旬

5 督办制 召开推进会,选择淘汰进展缓慢的区(县、市)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督促加快进度 10月下旬

6 对接会 召集有需求的企业和燃气公司、热电厂、锅炉厂等单位举行供需对接会 7月份

8 曝光台 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对组织不力,阻碍、抵制整改工作开展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 不定期

9 验收期 对全市小锅炉工作进行联合验收 当年12月~次年1月10 申领月 集中上报财政补助申请材料,经审核后由市财政局拨付奖励补助资金 季末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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