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7-03-11
任环验〔2018〕51号 关于河北蓝汇橡胶科技有限公司项目 (噪声、固废)竣工环保验收的批复 河北蓝汇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河北蓝汇橡胶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噪声、固废)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及相关验收材料我局已收悉,根据验收组意见经我局审查,涉及噪声、固废验收意见如下:

1、河北蓝汇橡胶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任丘经济开发区北区(东经116°9′35.

98″,北纬38°47′47.29″)法人代表于建路,主要产品:橡胶制品.占地面积11755m2.

2、河北蓝汇橡胶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运转所产生的噪声,采取设备均置于车间内,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废包装袋、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

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同意通过验收予以批复. 项目投入生产后,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日常监管工作由辖区环境执法中队负责. 沧州市环境保护局任丘市分局 2018年10月8日 沧州市环境保护局任丘市分局 2018年10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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