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9-08-26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7〕209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竣工保护验收的请示》(埔电〔2017〕20号)等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环境保护部2015年17号公告),我厅受环境保护部委托依法对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建设内容为2台2037 t/h燃煤锅炉、2台出力660MW超超临界凝汽式汽轮机、2台660MW发电机;

配套建设锅炉低氮燃烧装置,烟气SCR脱硝装置、高效低温高频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湿法电除尘器、烟囱、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和循环水冷却系统、贮煤场及铁路、供水等公共和辅助工程.本次验收范围不包含灰场.

二、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相应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厅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三、项目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及环保设备运行维护和台账管理,严格控制燃煤含硫率,确保各项环保设施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应急预案和机构的衔接,确保环境安全;

(三)加强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安全管理体系;

(四)加快完成灰场建设,待灰场建设完成后,需向梅州市环境保护局申请验收,并报我厅备案;

(五)在厂区周边合理设置监测点,对大气、土壤中铅等指标实行常年动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限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六)按国家和省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四、你公司应在20日内将所有验收相关资料送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大埔县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5月24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大埔县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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