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7-02-09

2、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发行的股份原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公司在定向发行股份时,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股票发行不超过2,500.00万股,发行价格预计为人民币7.50元/股,融资总额不超过18,750.00万元. 本次股票发行的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市盈率、每股净资产等多种因素,并与投资者沟通后具体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四)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1、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方式:定向发行.

3、发行数量及金额:本次股票发行不超过2,500.00万股,融资总额不超过18,750.00万元.

(五)公司挂牌以来的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及其对公司股价的影响 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股份认购股权登记日期间不会发生除权、除息情况,无需对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131,000,000股为基数,以股东溢价增资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96,500,000股.除权后,公司股价进行了相应调整.

(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本次新增股份以认购股票时签署生效的《认购股票协议》的相关内容为准.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并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备案后,新增股份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本次股票发行,无股票限售相关安排.

(七)募集资金用途 2016年,公司相继中标洞头区新城二期景观绿化工程PPP项目以及玉门市新市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PPP项目,总合同金额约为2.9亿元,公司拟通过本次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实施,将有助于项目的正常建设及运营,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 占募集资金总额比重(%)

1 洞头区新城二期景观绿化工程PPP项目 8,700.00 46.40%

2 玉门市新市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PPP项目 10,050.00 53.60% 合计 18,750.00 100.00% 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上述项目前期已经投入部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完成后,公司将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1、洞头区新城二期景观绿化工程PPP项目 (1)项目必要性分析 洞头区地处浙南沿海,是温州市下辖的四大主城区之一,本项目是提升洞头新区城市形象,建设特色鲜明滨海花园城市的需要,对提高水土保持及改善水环境,改善城市公共空间不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2)项目可行性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态园林工程的设计、施工、苗木种植和销售、园林养护等,近年来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得到大力推广,它以公、私合作为核心,以有效引入市场要素为基础,充分发挥财政资源在调动市场力量、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杠杆作用,为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以及财政投资项目安排开辟了一种有效模式. 公司的园林施工业务在突破传统景观园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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