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8-01
报告编号:SD-ZBHC-2017-126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2017年度 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核查机构名称(公章): 北京科吉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核查报告签发日期:2018年01月29日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体组织)名称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南定镇五公里路1号 联系人 陈庆卫 联系方式(电话、email) 0533-2945223 sdcqw@126.

com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是否是委托方?(是否,如否,请填写下列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 地址 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email)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所属行业领域 氧化铝、4411 自备电厂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是否为独立法人 是 核算和报告依据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初始)版本/日期 /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最终)版本/日期 2018年01月28日 排放量 按指南核算的企业法人边界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按补充数据表填报 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初始报告的排放量(tCO2e) 2017年2017年// 经核查后的排放量(tCO2e) 2017年2017年7059839 tCO2e

2830471 tCO2e 初始报告排放量和经核查后排放量差异的原因 企业未填写 企业未填写 核查结论 北京科吉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核查机构 )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7号)、《关于做好

2016、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7]1989号)和《关于协助开展

2016、2017年度重点企业碳排放第三方核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受核查方 ) 2017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了第三方核查.经文件评审和现场核查,形成如下核查结论: 1. 排放报告与核算指南的符合性: 经核查,核查组确认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提交的2017年度最终版排放报告中的企业基本情况、核算边界、活动水平数据、排放因子数据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符合《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和《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 2. 排放量声明:・ 2.1企业法人边界的排放量声明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2017年度按照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核算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声明如下: 氧化铝车间二氧化碳排放量汇总表 年度 2017年 直接排放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tCO2) 2341296.04 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量(tCO2) 139825.86 工业生产过程的排放量(tCO2) 198272.21 间接排放 净购入的电力对应的排放量 (tCO2) 863676.89 净购入的热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670507.97 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4213578.96 自备电厂二氧化碳排放量汇总表 年度 2017年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tCO2) 2831014.26 脱硫过程排放量(tCO2) 15245.71 净购入的热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0.00 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2846259.96 2.2补充数据表填报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声明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2017年度经核查确认的补充数据表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为: 年份 设施/工序 供电量(MWh) 供热量(GJ) 排放量(tCO2)

2017 合计

1376260 15923634 2830471.17 3. 核查过程中未覆盖的问题或者特别需要说明的问题描述: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2017年度的核查过程中无未覆盖或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 核查组长 云福 签名 日期 2018年01月28日 核查组成员 云福 徐震 勾丽明 技术复核人 李同燕 签名 日期 2018年01月28日 批准人 史祺 签名 日期 2018年01月28日 碳排放补充数据汇总表 基本信息*2 主营产品信息*2 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数据*2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 行业 代码 产品一*5 产品二*5 产品三*5 综合能耗(万吨标煤)*6 按照指南核算的企业法人边界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按照补充数据核算报告模板填报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万吨) 名称单位 产量 名称 单位 产量 名称 单位 产量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913703003283669467 4411 供电量 MWh

1376260 供热量 GJ

15923634 38.8284 705.9539 283.0471 目录

1 概述

1 1.1 核查目的

1 1.2 核查范围

2 1.3 核查准则

2 2 核查过程和方法

4 2.1 核查组安排

4 2.2 文件评审

4 2.3 现场核查

5 2.4 核查报告编写及内部技术复核

6 3 核查发现

7 3.1 基本情况的核查

7 3.1.1 受核查方简介和组织机构

7 3.1.2 能源管理现状及监测设备管理情况

8 3.1.3 受核查方工艺流程及产品

10 3.2 核算边界的核查

14 3.3 核算方法的核查

16 3.3.1 燃料燃烧排放

16 3.3.2 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量

17 3.3.3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19 3.3.4 净购入的电力、热力消费的排放

20 3.4 核算数据的核查

21 3.4.1 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22 3.4.2 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31 3.4.3 法人边界排放量的核查

35 3.4.4 配额分配相关补充数据的核查

35 3.5 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的核查

43 3.6 其他核查发现

43 4 核查结论

44 4.1 排放报告与核算指南的符合性

44 4.2 排放量声明

44 4.2.1 企业法人边界的排放量声明

44 4.2.2 补充数据表填报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声明

45 4.3 排放量存在异常波动的原因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 核查过程中未覆盖的问题或者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描述

45 5 附件

46 附件1:不符合清单

46 附件2:对今后核算活动的建议

47 附件3:支持性文件清单

48 1 概述 1.1 核查目的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7号)、《关于做好

2016、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7]1989号)和《关于协助开展

2016、2017年度重点企业碳排放第三方核查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要求和安排的要求,为有效实施碳配额发放和实施碳交易提供可靠的数据质量保证,北京市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和烟台市工程咨询院(以下简称 核查机构 )受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对中铝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受核查方 ) 2017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核查. 此次核查目的包括: - 确认受核查方提供的二氧化碳排放报告及其支持文件是否是完整可信,是否符合《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和《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下简称 《核算指南》 )的要求;

- 确认受核查方提供的《碳排放补充数据核算报告》(以下简称 补充数据表 )及其支持文件是否完整可信,是否符合《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和补充数据表填写的要求;

- 根据《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和《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对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进行评审,确认数据及计算结果是否真实、可靠、正确. 1.2 核查范围 本次核查范围包括: -受核查方法人边界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涉及直接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 受核查方2017年度碳排放补充数据核算报告中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以及与配额分配相关的所有补充数据. 1.3 核查准则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依据《排放监测计划审核和排放报告核查参考指南》的相关要求,开展本次核查工作,遵守下列原则: (1)客观独立 保持独立于委托方和受核查方,避免偏见及利益冲突,在整个核查活动中保持客观. (2)诚信守信 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确保核查工作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3)公平公正 真实、准确地反映核查活动中的发现和结论,如实报告核查活动中所遇到的重大障碍,以及未解决的分歧意见. (4)专业严谨 具备核查必须的专业技能,能够根据任务的重要性和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利用其职业素养进行严谨判断. 本次核查工作的相关依据包括: -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7号) - 《关于做好

2016、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7]1989号) - 《关于协助开展

2016、2017年度重点企业碳排放第三方核查工作的通知》 -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 国家碳排放帮助平台百问百答(MRV )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 《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 -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GB 17167-2006) -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 -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213-2008) - 《煤中碳和氢的测定方法》(GB/T 476-200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 《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JJG596-2012) - 其他相关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

2 核查过程和方法 2.1 核查组安排 依据受核查方的规模、行业,以及核查员的专业领域和技术能力,北京科吉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组织了核查组,核查组成员详见下表. 表2-1 核查组成员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核查工作分工内容

1 孙锦 组长 1)企业层级和补充数据表层级的碳排放边界、排放源和排放设施的核查,排放报告中活动水平数据和相关参数的符合性核查,排放量计算及结果的核查等;

2)现场核查.

2 段稳过 组员 1)受核查方基本信息、主要耗能设备、计量设备的核查,以及资料收集整理等;

2)现场核查.

3 李同燕 组员 1)受核查方基本信息、主要耗能设备、计量设备的核查,以及资料收集整理等;

2)现场核查.

4 勾丽明 组员 排放报告中活动水平数据和相关参数的符合性核查、排放量计算及结果的核查等. 2.2 文件评审 核查组于2018年01月15日对受核查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文件评审.文件评审对象和内容包括: 2017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2017年度碳排放补充数据核算报告、企业基本信息、排放设施清单、排放源清单、监测设备清单、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的相关信息等.通过文件评审,核查组识别出如下现场评审的重点: (1)受核查方的核算边界、排放设施和排放源识别等;

(2)受核查方法人边界排放量相关的活动水平数据和参数的获取、记录、传递和汇总的信息流管理;

(3)受核查方配额分配相关补充数据的获取、记录、传递和汇总的信息流管理;

(4)核算方法和排放数据计算过程;

(5)计量器具和监测设备的校准和维护情况;

(6)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的核查. 受核查方提供的支持性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见本报告后 支持性文件清单 . 2.3 现场核查 核查组于2018年01月17日对受核查方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场核查通过相关人员的访问、现场设施的抽样勘查、资料查阅、人员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现场主要访谈对象、部门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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