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2017-01-13
《府谷县原大明机制兰炭厂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书》 (公示简本)

1 项目背景 依照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原环境保护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政发[2016]52号)、原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陕西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陕环发[2017]40号)等文件中相关规定,对于拟回收或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已回收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需根据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并编制调查报告.2018年6月榆林市府谷县环保局委托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原府谷县大明机制兰炭厂疑似污染地块场地土壤环境进行调查. 2场地概况 府谷县大明机制兰炭厂,位于榆林市府谷县海则庙乡韩庄则西北侧,距府谷县城约38公里,总占地面积约32亩.该场地主要为大明机制兰炭厂生产及原材料、成品堆放场地.该大明机制兰炭厂年产量为9万吨,由于焦化厂生产能力落后,被划归到《陕西省2007-2011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计划表》中,之后被关停,炭化炉相关生产设备均已拆除,目前仅仅保留了焦油沉淀池、氨水循环池、焦油罐、部分厂房等. 3工作方案 根据《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2017年)的要求,本项目采取分区布点法,在调查区域内共布设6处土壤样品采样点,并在项目场区外设置1处土壤背景值样品采集点.按照要求,确定在项目疑似污染区域中每个土壤采样点位取一个柱状样.柱状样土壤采样深度为1.5m,分别采取土壤表层样品(0-50cm)、中层样品(50 -100cm)、深层样品(100-150cm),总取样数为19个.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选取土壤pH、有机质、砷、镉、铬、铜、铅、汞、镍、总氮、总磷、挥发酚、总氰化物、石油烃(C10-C40总量)、硫化物、苯并{a}芘、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荼、?作为土壤样品的监测指标. 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本项目设置2个地下水采样点,其中厂区周边下游1个采样点,厂区上游1个对照点(现有一个地下水井). 地下水环境质量检测选取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 总磷、挥发酚类、铜、铅、镉、铬(六价)、汞、砷、镍、氰化物、石油类、苯 、甲苯、二甲苯、硫化物、苯并(a)芘、萘、苊烯、苊、菲、蒽、荧蒽、芘、?、苯并(b)荧蒽、苯并(a)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苯并(g,h,i)p、茚并(1,2,3-cd)芘、芴. 4监测结果和评价 根据2018年6月西安瑞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调查地块进行现场土壤采样监测结果,本次场地调查地块区域S1处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含量均超过《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 350-2007)A级,但未超过B级标准,且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筛选值第一类用地标准.S1处苯并{a}芘含量超过《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 350-2007)B级标准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筛选值第一类且未超过第二类.由于金属镍在当地背景值高于《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 350-2007)A级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筛选值第一类用地标准,超标最大倍数分别为4倍和1.5倍,根据新标准该区域可能为高镍区. 其中,作为《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中非Ⅰ类用地,本项目地块场地内污染物含量可以在A级与B级标准之间.超过B级标准的苯并{a}芘,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标准.因此以目前本地块的用途,可以判定检测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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