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7-01-01
临环发〔2018〕81号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郯城分公司郯城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郯城分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郯城分公司郯城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评估报告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厂址位于山东省郯城经济开发区化工能源园区内.项目主体工程主要包括预处理系统、焚烧系统以及物化系统,辅助工程主要包括危险废物暂存间、可燃废液储罐区等,设计危险废物处理规模为4.45万t/a,其中焚烧处理规模3.3万t/a(分期建设,每期1.65万t/a,一期预计2019年6月建成,二期预计2020年12月建成),一期建设还包括物化处理,规模为1.15万t/a.项目总投资27005.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38.4万元.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郯城分公司郯城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临发改政务〔2017〕74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位于郯城经济开发区化工能源区内,符合开发区准入条件,满足《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和《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建设可行.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 (1)暂存库废气:有机类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气经1套一级酸洗+一级碱洗+UV光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无机类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气经1套一级酸洗+一级碱洗+UV光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剧毒类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2)物化车间、污水处理废气:物化车间废酸储罐、反应槽、沉淀池、观察池废气和污水处理单元产生的恶臭均引至1套一级酸洗+一级碱洗+UV光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3)化验室废气:集中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4)焚烧车间废气:料坑(包括卸料、配伍)废气经1套一级酸洗+一级碱洗+UV光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建设2套焚烧炉,焚烧炉烟气分别经1套SNCR脱硝+烟气急冷+干式脱酸+活性炭喷射系统+布袋除尘器+SCR脱硝+湿法脱酸+湿式电除雾装置净化后,然后分别通过1根高60m的烟囱排放,焚烧废气中烟尘、SO

2、NOx排放浓度须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其它须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表3焚烧容量300-2500kg/h限值. 工艺废气中NH

3、H2S须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HCl、HF、HCN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VOCs须参照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标准,颗粒物须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 (5)项目须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厂界NH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