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2016-12-30
永环保[2018]62号 永安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福建隆裕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废旧轮胎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福建隆裕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三明市国投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建隆裕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废旧轮胎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要求审批的函收悉.

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现对《报告书》(报批本)批复如下:

一、2018年4月10日,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福建隆裕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废旧轮胎资源回收利用生产项目企业投资备案证明》(闽发改备[2018]G03087号),根据《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闽环发〔2015〕8号文),我局开展该项目的环评文件审批工作. 我局于2017年8月20日受理本报告书,并于2018年8月20日至8月29日进行受理公示(10个自然日),于2018年8月22日至8月28日进行拟审批公示(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和拟审批公示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关于本报告书的意见.

二、本项目位于永安市洪田镇工业区东坑小区3号,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年处理废旧轮胎35000t/a,年生产主产品炭黑11375t/a,副产品钢丝4550t/a,裂解油16625t/a;

共建设7套裂解设备(先行建设4套裂解设备进行示范展示,待展示期结束后,如无任何环保问题,再建设剩下3套裂解设备). 本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报批本)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我局从环境保护方面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报批本)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进行建设.

三、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报告书》(报批本)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本项目不得收集卤化丁基橡胶轮胎作为原料;

副产品裂解油不得作为成品油违规出售.

(二)必须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须经有效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得外排.现阶段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及地埋式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待园区污水厂投入运行后,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正常工况下和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裂解车间、炭黑车间、储油罐区产生的废气须建设有效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四)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危险废物应设置专用的危废暂存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实行转移联单制度,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落实危险废物贮存、转移污染控制措施;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措施,所有固废必须集中处置或综合利用,不得外排.

(六)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不对周围生态环境的造成影响.

(七)项目存在泄漏、火灾、爆炸的风险,必须严格落实运输、贮存、使用过程的安全措施,落实三级预防与控制体系,配套建设围堰、应急事故池和事故水管线,防范事故风险并防止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可能严重污染水体的泄漏物和消防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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