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8-01
府环发〔2019〕94号 府谷县环境保护局关于 府谷县琪鑫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豆制品加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府谷县琪鑫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府谷县琪鑫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豆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技术审查会《专家意见》收悉,经我局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府谷县琪鑫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豆制品加工项目,地点位于府谷县牛家沟村,占地面积8358.

3平方米,建筑面积3054平方米.项目主要建成内容为生产车间、仓库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46%.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于2016年擅自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违法行为按照《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有关规定执行,你单位必须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二、经审查,在完成林地利用规划调整工作前提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该项目实施的依据.

三、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原料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排气筒引至车间楼顶达标排放;

生物质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系统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卤制、蒸煮过程中产生的异味,通过车间强制通风设置自由扩散;

食堂油烟由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烟道排放,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要求.

2、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县城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锅炉排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项目要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有效防治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5、脱硫渣、污泥等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所的建设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中有关要求;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尽快落实"现有工程环境问题"整改措施.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七、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府谷县环境监察大队组织实施. 府谷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26日 抄送:市环保局开发科,政府办,发改局,住建局,国 土局,林业局,榆林供电府谷分公司,府谷镇政府, 本局各领导. 府谷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印发 共印12份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