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6-12-20

五、公开报价与评审 5.1 公开报价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报价,由采购人、采购中心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并经供应商确认. 5.2 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 采购中心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方面的专家3人组成,其中技术、经济、专业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竞争性谈判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3 评审原则 5.3.1谈判小组对影响投标资格的因素进行评审,对确定可以进入评审的供应商,进行评价与比较. 5.3.2第一次公开报价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5.3.3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 5.3.4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服务质量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确定成交供应商. 5.3.5 采购人不承诺最低报价为成交的唯一条件. 5.4 无效响应文件 5.4.1投标文件 5.4.2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加盖谈判方公章;

5.4.3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加盖谈判方法定代表人印章;

5.4.5投标书中有涂改且涂改处未加盖谈判方公章;

5.4.6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装订密封的;

5.4.7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

5.4.8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报价的;

5.5开标会:谈判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按照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

5.6证件: 5.6.1谈判方的法定代表人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符(当谈判方的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时);

5.6.2谈判方的授权代表未出示法定代表人关于授权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5.6.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授权委托书不符,本人与身份证不符的;

5.6.4授权委托书未加盖谈判方公章;

5.6.5授权委托书未加盖谈判方法定代表人印鉴;

5.6.6授权委托书为复印件 5.7其它 5.7.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7.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质、证明等;

5.7.3资质或证明的复印件与原件不符,或为虚假材料;

5.7.4未按照政府采购报名登记表的要求填写登记表及提交资料的;

5.7.5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它行为. 5.8响应文件的修正 5.8.1报价后,竞争性谈判小组可能允许修正报价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但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5.8.2 竞争性谈判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5.8.3报价后,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5.8.3.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如果单独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本有差异,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5.8.3.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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