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6-12-08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全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8〕2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全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10日 全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更好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优化创业环境,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和扶持更多人员返乡创业.2018年至2020年,全省新增返乡创业15万人,带动就业50万人,形成人员回归、资金回流、项目回迁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创业平台建设.以县(市、区)为主体,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等以及闲置土地、厂房、校舍、批发市场、楼宇、商业街和科研培训设施,整合发展一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园.完善返乡创业园水、电、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返乡创业人员可在创业地享受与当地劳动者同等创业扶持政策.对返乡创业实体在创业示范园区内发生的场租、水电费,给予不超过当年实际费用50%、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鼓励和支持返乡创业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家庭农(林)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流转土地的可给予一定补贴.(牵头单位:省人社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等)

(二)实施农村电商工程.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平台,实施 互联网+ 现代农业行动,鼓励开展网上创业.统筹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基础网络建设,显著提升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以 农产品上行 为重点,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全覆盖.大力建设农村物流配送网络,以供销裕农网、 供销e家 网点延伸为重点,加强供销、邮政等村级综合服务社、三农服务中心建设,引导第三方平台加快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推进网络、设施和信息共建共享,打通农村物流配送 最后一公里 .(牵头单位:省委农工部、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等)

(三)开展创业就业培训.加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力度,对返乡创业人员开展培训,增强返乡创业人员创业能力.实施 返乡创业培训专项行动 ,对有培训意愿的返乡人员至少开展一次创业培训,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引导培训机构针对返乡创业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培训,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创业培训讲师库;

在国家级、省级创业培训师资大赛中获得名次或取得国家创业培训师资质的,给予一定奖励.(牵头单位:省人社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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