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6-12-08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3.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3.6《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

2.1.3.7《山东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办法》;

2.1.3.8《山东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操作规程》;

2.1.3.9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1.4 合格的投标人 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4.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2.1.4.4招标文件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中带 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2.1.4.5招标文件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中带 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范围内的产品. 2.1.4.6招标文件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中带 标注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样品.未提供样品、提供样品不全、未送至指定地点或者样品不合格的,其投标无效. 2.1.4.7除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外,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2.1.4.8投标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1.4.9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投标的资格. 2.1.5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2.1.7 踏勘现场 2.1.7.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2.1.7.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2.1.7.3投标人经招标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1.8 投标答疑 2.1.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招标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2018 年6月29 日17 时前,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SDLFXMGL@163.com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统一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莱芜市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 2.1.8.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 2.1.9 偏离 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否则其投标无效. 2.1.10 其他条款 2.1.10.1投标人中标后直至验收止,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招标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1.10.2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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