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6-11-22
南京市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 对标找差、创新实干、推动高质量发展 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挂牌督办2018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全市工矿商贸企业防范事故风险的能力,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7〕60号)、《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南京市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安委办〔2017〕6号)和《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宁安监〔2018〕55号)等文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试点单位和时间

(一)试点单位.结合前期开展的风险辨识管控工作,在全市范围内,从非煤矿山、危化品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遴选120家(其中非煤矿山企业4家,危化品企业30家,冶金等工贸企业86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开展试点工作.

(二)试点时间.2018年4月开始试点,2018年12月基本完成(2018年10月分批组织验收评估),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试点基本流程和主要任务 各试点企业要参照《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基本流程(试行)》(见附件2),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试点工作至少要完成以下主要任务: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并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公告制度,绘制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实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试点工作的专门协调部门;

要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实施内容、责任部门、保障措施、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

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落实工作经费,扎实做好试点工作.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园区)安监部门(以下统称各区安监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试点单位的督促指导,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贯培训.各试点企业要组织对全体员工开展双重预防机制知识培训,使全体员工掌握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技能,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市安监局将采取专家集中授课、分片辅导和现场交流会等形式进行推进,各区安监部门应组织专家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对试点企业进行宣贯、培训,帮助试点企业进一步统一认识、理清思路、明确任务、找准方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问题导向.各试点企业要及时研究解决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紧紧围绕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和排查治理重大隐患这两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各区安监部门要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试点企业进行逐一指导,及时帮助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要加强检查推动,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及时纠正推进.

(四)适时总结推广.各区安监部门要督促指导试点企业深入分析研究、定期梳理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举措及其成效;

要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在辖区内全面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市安监局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推动和评估总结,统筹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进度,强化经验总结,及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附件: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